證券之星消息,1月14日城地香江公開信息顯示,聯席總裁王志遠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經查,你(身份證號:321182198710262614)於2019年8月至今任上海城地香江數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城地香江)董事。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7月31日,你的父親王某華存在買入城地香江股票後六個月內賣出、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的行爲。期間,買入城地香江股票28,100股,買入金額141,263元;賣出城地香江股票28,100股,賣出金額155,996元。
處罰決定如下:
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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