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向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協議轉讓部分股份暨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  2020/09/30 02:21

原標題: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向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協議轉讓部分股份暨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

證券代碼:002707 證券簡稱:眾信旅遊 公告編號:2020-091

債券代碼:128022 債券簡稱:眾信轉債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

股東、實際控制人向阿里巴巴(中國)

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協議轉讓部分股份

暨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馮濱先生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

1、本次權益變動屬於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部分股份轉讓,但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2、本次權益變動未觸及要約收購。

3、本次交易雙方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或一致行動關係。

4、就本次權益變動事項,雙方已經簽訂了相關協議,本次股份轉讓尚需雙方嚴格按照協議約定履行相關義務,雙方尚需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辦理協議轉讓確認及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請辦理股份轉讓過户登記。

一、 本次股份轉讓協議的基本情況

2020年9月29日,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眾信旅遊”或“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馮濱先生(以下簡稱“轉讓方”)與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網絡”或“受讓方”)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以下簡稱“股份轉讓協議”或“本協議”),馮濱先生以人民幣8.46元/股的價格向受讓方轉讓其持有的眾信旅遊45,470,295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以下簡稱“標的股份”),約佔股份轉讓協議簽署日眾信旅遊總股本的5%,股份轉讓價款總額為人民幣384,678,695.7元(以下簡稱“交易對價”)。本次轉讓的股份數量、股份比例及轉讓價款如下:

本次轉讓前後,雙方的權益變動情況如下:

二、交易雙方的基本情況

(一)轉讓方:馮濱

馮濱:中國籍自然人,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持有公司股份266,009,800股,佔公司總股本總額的29.25%,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二)受讓方: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三、 關聯關係情況説明

截至本公告日,轉讓方馮濱與受讓方阿里網絡不存在關聯關係。

四、股份轉讓協議的主要內容

2020年9月29日,阿里網絡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馮濱簽署《股份轉讓協議》,阿里網絡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受讓馮濱所持有的眾信旅遊45,470,295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約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

本次權益變動前,阿里網絡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權益變動後,阿里網絡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5,470,295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約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

(一) 協議主體

轉讓方: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馮濱先生

受讓方:阿里網絡

(二) 轉讓股份的數量和比例

阿里網絡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馮濱簽署《股份轉讓協議》,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受讓馮濱所持有的眾信旅遊45,470,295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約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

(三) 轉讓價款

本次轉讓的價格為8.46元/股,不低於股份轉讓協議簽署日前1個交易日眾信旅遊股票收盤價的百分之九十(90%)。

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的股份轉讓價款總額為每股轉讓價格與標的股份數量的乘積,即人民幣叁億捌仟肆佰陸拾柒萬捌仟陸佰玖拾伍元柒角(RMB384,678,695.7)。

於股份轉讓協議簽署日至標的股份過户登記日期間,若眾信旅遊以現金形式進行利潤分配,則股份轉讓價款應按下列公式相應調整:調整後的股份轉讓價款=股份轉讓價款一(標的股份數量×每股税前分紅金額)。其中,每股税前分紅金額的計算應考慮眾信旅遊分配股票股利的情況(如有),並按復權調整為按股份轉讓協議簽署日眾信旅遊總股本對應計算的每股税前分紅金額。

(四) 付款安排

根據《股份轉讓協議》的約定,股份轉讓價款應分為兩期支付:

(1)第一筆股份轉讓價款應在轉讓相關協議已由各方依法簽署並向阿里網絡提供,轉讓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均是真實、準確、完整的且不具有誤導性,無政府部門限制或禁止本次轉讓,不存在針對轉讓方及/或眾信旅遊集團成員的特定訴求,證券交易所已就本次轉讓出具確認意見書,轉讓方持有的標的股份不存在質押、凍結或其他任何影響標的股份轉讓的情形,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轉讓方已向受讓方提供經公證機構公證(如經證券交易所要求)的配偶同意函,眾信旅遊董事會/股東大會已經審議通過批准眾信旅遊與受讓方關聯方設立合資公司且合資公司已完成設立,轉讓方已與眾信旅遊簽署令受讓方滿意的借款協議等條件滿足或被阿里網絡書面豁免的前提下支付;

(2)第二筆股份轉讓價款應在前述阿里網絡支付第一筆股份轉讓價款的條件仍全部滿足,轉讓方已根據中國法律取得為完成本次轉讓所需取得的所有個人所得税及交易一方印花税完税憑證,中證登記公司已將股份轉讓協議項下對應股份過户登記於阿里網絡A股證券賬户等條件滿足或被阿里網絡書面豁免的前提下支付。

(五) 協議簽訂時間及生效時間

股份轉讓協議於2020年9月29日簽署並生效。

(六) 其他事項的説明

轉讓方本次轉讓中擬轉讓之標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轉讓的情況。除股份轉讓協議所約定的內容外,本次轉讓未附加特殊條件,本次轉讓不存在補充協議,轉讓方和受讓方未就股份表決權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未就轉讓方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其餘股份存在其他安排。受讓方向轉讓方承諾,自過户登記日起十八(18)個月內,受讓方不得轉讓標的股份。

五、本次轉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權益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未來持續經營產生影響。

六、轉讓方曾作出的承諾事項及履行情況

轉讓方尚在履行的相關承諾事項:

(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馮濱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承諾: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扣除公開發售後(如有)的部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購本人持有的股份;在前述鎖定期期滿後,在任職期間內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25%;在離任後六個月內,不轉讓所持公司股份,離任六個月後的十二個月內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50%。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價;公司上市後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上述減持價格和股份鎖定承諾不因本人不再作為公司控股股東或者職務變更、離職而終止。上述發行價指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如果公司上市後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則按照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除權除息處理。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馮濱關於持股意向及減持意向的承諾:

1、本人擬長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鎖定期滿後,本人擬減持股票的,將認真遵守證監會、交易所關於股東減持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穩定股價、開展經營、資本運作的需要,審慎制定股票減持計劃,在股票鎖定期滿後逐步減持;

3、本人減持公司股份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具體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協議轉讓方式等;

4、本人減持公司股份前,應提前三個交易日予以公告,並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準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於5%以下時除外;

5、如果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本人擬減持股票的,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價(指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後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則按照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除權除息處理)。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本人每年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數量合計不超過上一年度最後一個交易日登記在本人名下的股份總數的25%。因公司進行權益分派、減資縮股等導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變化的,相應年度可轉讓股份額度做相應變更;

6、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減持意向,本人將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披露媒體上公開説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並向公司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7、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減持意向,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減持意向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減持。

履行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馮濱嚴格遵守了以上承諾,未出現違反上述承諾的情況。本次股份協議轉讓不存在違反上述相關承諾的情形。

七、其他情況説明

1、本次權益變動屬於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部分股份轉讓,但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2、本次轉讓方擬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轉讓股份未違反《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協議轉讓而違反尚在履行的承諾的情形。

3、根據《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一權益變動報告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已就本次協議轉讓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本次權益變動具體情況詳見信息披露義務人於同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4、本次協議轉讓的轉讓方和受讓方均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5、本次協議轉讓事項尚需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辦理協議轉讓確認後,方能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股份過户相關手續。本次股份轉讓事項能否最終完成實施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八、備查文件

1、馮濱與阿里網絡簽署的《股份轉讓協議》;

2、馮濱編制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3、阿里網絡編制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特此公告。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9月30日

股票代碼:002707 股票簡稱:眾信旅遊 公告編號:2020-092

債券代碼:128022 債券簡稱:眾信轉債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根據《公司法》及《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於2020年9月29日在北京市朝陽區朝陽公園路8號(朝陽公園西2門)眾信旅遊大廈二層大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由董事長馮濱先生召集,全體董事一致同意免除本次董事會的提前通知時間。本次會議以電話會議的方式召開,應到會董事10人,實際到會董事10人。會議由董事長馮濱先生主持,公司的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召開及表決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與浙江阿里旅行投資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公司同意與浙江阿里旅行投資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協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2020年9月29日,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網絡”)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馮濱先生簽署《股份轉讓協議》,本次權益變動後,阿里網絡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5,470,295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約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阿里網絡為公司的關聯方。

因阿里旅行和阿里網絡同屬阿里巴巴集團內企業,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阿里旅行為公司的關聯方,公司與其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構成關聯交易。除此之外,阿里旅行與公司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

本次合作為原則性、框架性合作,不涉及任何具體合作內容,也不涉及具體交易方式、交易類型、交易金額等事項,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表決結果:

9 票贊成、 0 票反對、 0 票棄權,贊成票數佔有效表決票數的 100%。關聯董事馮濱先生對本議案迴避表決。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與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眾信旅遊:關於公司與浙江阿里旅行投資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獨立董事對以上議案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表示同意的獨立意見,詳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的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2、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與浙江阿里旅行投資有限公司共同設立合資公司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公司同意與浙江阿里旅行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旅行”)共同設立合資公司,以便於更好地落實執行與阿里旅行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中商擬的業務合作項目,推動公司與阿里巴巴集團(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和根據上市地法律納入其合併報表的實體)之間的戰略合作,提高雙方在旅遊產品領域知名度及競爭力,擴大雙方各自產品、服務的市場整體佔有率。

因阿里旅行和阿里網絡同屬於阿里巴巴集團內企業,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公司與阿里旅行共同設立合資公司構成關聯交易。

表決結果:

9 票贊成、 0 票反對、 0 票棄權,贊成票數佔有效表決票數的 100%。關聯董事馮濱先生對本議案迴避表決。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與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眾信旅遊:關於公司與浙江阿里旅行投資有限公司共同設立合資公司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獨立董事對以上議案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表示同意的獨立意見,詳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的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3、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擬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公司擬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馮濱先生借款合計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用於日常經營,借款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利息自借款金額到賬當日起算,借款期限不超過24個月,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實際借款日以具體打款日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在借款額度範圍內,相關具體事項授權公司管理層辦理。

馮濱先生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並擔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職務。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表決結果:

9 票贊成、 0 票反對、 0 票棄權,贊成票數佔有效表決票數的 100%。關聯董事馮濱先生對本議案迴避表決。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議案審議批准,該議案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與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眾信旅遊:關於公司擬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借款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獨立董事對以上議案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表示同意的獨立意見,詳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的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審議通過了《關於提請召開公司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決議公司於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下午2:00在北京市朝陽區朝陽公園路8號(朝陽公園西2門)眾信旅遊大廈二層大會議室召開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

表決結果:

10 票贊成, 0 票反對, 0 票棄權,贊成票數佔有效表決票數的 100% 。

以上議案內容詳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於《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眾信旅遊:關於召開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3、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9月30日

股票代碼:002707 股票簡稱:眾信旅遊 公告編號:2020-093

債券代碼:128022 債券簡稱:眾信轉債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根據《公司法》及《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於2020年9月29日在北京市朝陽區朝陽公園路8號(朝陽公園西2門)眾信旅遊大廈二層大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由監事蘇傑先生召集並主持,全體監事一致同意免除本次監事會的提前通知時間。本次會議以電話會議的方式召開,應到會監事3人,實際到會監事3人。會議召開及表決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與浙江阿里旅行投資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同意與浙江阿里旅行投資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協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表決結果:

3 票贊成、 0 票反對、 0 票棄權,贊成票數佔有效表決票數的 100%。

2、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與浙江阿里旅行投資有限公司共同設立合資公司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同意與浙江阿里旅行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旅行”)共同設立合資公司,以便於更好地落實執行與阿里旅行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中商擬的業務合作項目,提高雙方在旅遊產品領域知名度及競爭力,擴大雙方各自產品、服務的市場整體佔有率。

因阿里旅行和阿里網絡同屬於阿里巴巴集團內企業,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公司與阿里旅行共同設立合資公司構成關聯交易。

表決結果:

3 票贊成、 0 票反對、 0 票棄權,贊成票數佔有效表決票數的 100%。

3、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擬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同意公司擬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馮濱先生借款合計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用於日常經營,借款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利息自借款金額到賬當日起算,借款期限不超過24個月,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實際借款日以具體打款日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在借款額度範圍內,相關具體事項授權公司管理層辦理。

馮濱先生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並擔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職務。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表決結果:

3 票贊成、 0 票反對、 0 票棄權,贊成票數佔有效表決票數的 100%。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議案審議批准,該議案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4、審議通過了《關於補選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同意補選蘇傑先生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主席,任期與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任期相同。

表決結果:

3 票贊成, 0 票反對, 0 票棄權,贊成票數佔有效表決票數的 100% 。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0年9月30日

股票代碼:002707 股票簡稱:眾信旅遊 公告編號:2020-094

債券代碼:128022 債券簡稱:眾信轉債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

與浙江阿里旅行投資有限公司簽署

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本次簽訂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屬於框架性協議,公司將在後續具體業務合作事宜明確後簽訂相關具體業務協議,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協議簽署的基本情況

鑑於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眾信旅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馮濱先生於2020年9月29日與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網絡”)簽署《股份轉讓協議》,馮濱先生向阿里網絡轉讓其持有的眾信旅遊45,470,295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約佔股份轉讓協議簽署日眾信旅遊總股本的5%。本次權益變動後,阿里網絡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5,470,295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約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為進一步推進公司與阿里巴巴集團(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和根據上市地法律納入其合並報表的實體)之間的戰略合作,2020年9月29日,公司與浙江阿里旅行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旅行”)簽署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本框架協議”或“本協議”),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協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因阿里旅行和阿里網絡同屬阿里巴巴集團內企業,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阿里旅行為公司的關聯方。除此之外,阿裏旅行與公司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

阿里旅行作為公司的關聯方,公司與其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構成關聯交易。本次合作為原則性、框架性合作,不涉及任何具體合作內容,也不涉及具體交易方式、交易類型、交易金額等事項,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因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馮濱與阿里網絡存在尚未履行完畢的股權轉讓協議,公司認為馮濱作為關聯董事,其獨立的商業判斷可能使其表決權受到影響,因此在董事會審議本項議案時馮濱作為關聯董事迴避表決。

本次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事項已經公司於2020年9月29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且關聯董事迴避了表決,獨立董事對本項議案發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本次協議簽署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況

1、本次簽署協議的對方為浙江阿里旅行投資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2、與公司關聯關係説明:

2020年9月29日,阿里網絡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馮濱先生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本次權益變動後,阿里網絡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5,470,295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約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阿里網絡為公司的關聯方。

因阿里旅行和阿里網絡同屬阿里巴巴集團內企業,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阿里旅行為公司的關聯方。除此之外,阿里旅行與公司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

3、履約能力分析:阿里旅行經營情況良好,財務狀況良好,具備良好的履約能力。

4、經查詢,阿里旅行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5、阿里旅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與公司未發生類似業務,未產生交易金額。

三、協議主要內容

(一) 合作原則

雙方本着長期穩定合作、共同發展、資源互補、合作共贏、誠實守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二) 合作內容及形式

1、合作內容

為提高雙方在旅遊產品領域知名度及競爭力,擴大雙方各自產品、服務的市場整體佔有率,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通過阿里旅行在科技、互聯網、大數據技術、品牌、系統管理方面的優勢,結合公司在產品、運營、採購、分銷等方面的經驗,相互提供合作資源支持以開展全面合作。

(1)產品供給

雙方同意在產品方面展開合作,互相給予支持。公司同意在產品方面給予阿里旅行包括但不限於平臺分銷、採購價格、結算、優先供應、獨家代理等各方面政策的支持。

(2)渠道和品牌

雙方同意探索和推進“旅遊線下新零售”商業模式,在渠道端探討品牌聯合及規劃。將在雙方均同意的地區嘗試開設試點門店,並依據門店的實施、成型及綜合收益優先的原則確定下一步的發展規劃以及品牌聯合。

(3)大數據技術

甲乙雙方,堅守國家監管機構相關法律規定,利用雙方資源優勢,結合大數據技術,為促進旅遊行業穩步發展、不斷提高旅遊消費者體驗,持續提供更多更具價值的創新產品。

(4)支付

為提高公司線上支付水平及資金使用效率,阿里旅行同意為公司在支付系統方面提供方案支持。

(5)系統

阿里旅行同意為公司在內控管理、銷售及採購支付、資金結算等方面,提供系統解決方案的支持。

2、合作形式

合作方式的選擇,由雙方根據上述合作內容的實際需要和發展節奏,另行協商確定具體項目的合作協議。包括資源導流、共同開發、商品供應、股權深度合作等多種合作模式,以求實現雙方互利共贏的發展目標。

(三) 其他説明

1、雙方均為本協議之獨立的簽約人,各方各自承擔在本協議下的風險和責任。本協議是雙方進行戰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雙方應採取所有必要行動儘快落實本協議項下的業務合作安排,並且簽署,或促使其各自關聯方簽署,一份或多份的具體業務協議,以便落實該等業務合作安排。

2、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此並沒有授予另一方使用本方的任何商標、商號、名稱或任何知識產權。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為任何目的使用另一方的任何商標、商號、名稱或任何知識產權。

3、本協議長期有效,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作目的及影響

雙方本着長期穩定合作、共同發展、資源互補、合作共贏等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旨在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在境內外,基於雙方多渠道業務模式的充分合作,通過資源共享、優勢互補與業務創新,互惠互利、共同發展,推動雙方業務實現互融發展。

五、本次簽署框架協議已履行的審議程序

1、本次簽署框架協議的事項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且關聯董事迴避了表決。公司董事會就戰略合作協議的細化落實、具體業務合作的安排等工作授權管理層具體實施並簽署有關文件。

2、獨立董事對公司簽署框架協議發表如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對本次簽署框架協議的事項,給予獨立判斷,發表如下意見:

(1)事前認可

我們對公司擬與阿里旅行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事項進行了充分了解,對本事項涉及的相關資料予以核查,我們認為該項交易符合公司發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我們同意將《關於公司與浙江阿里旅行投資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暨關聯交易的議案》提交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

(2)獨立意見

本次簽署框架協議的事項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表決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綜上所述,我們同意以上事項。

通過與阿里旅行簽署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能夠相互提供合作資源支持以開展全面合作,為公司長期健康穩定發展提供支持。

綜上,本框架協議的簽署事項已經公司於2020年9月29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且關聯董事迴避了表決,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交易事項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本次協議簽署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風險提示

本框架協議為雙方合作意願和基本原則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約定是雙方就合作事項達成的方向性共識,在本框架協議的框架約定下,針對具體項目的合作方式、內容等事項仍需進一步簽署業務協議進行約定,公司將在後續具體業務合作事宜明確後簽訂具體業務協議,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3、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公司與阿里旅行簽署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特此公告。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9月30日

股票代碼:002707 股票簡稱:眾信旅遊 公告編號:2020-095

債券代碼:128022 債券簡稱:眾信轉債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與浙江阿里旅行投資有限公司

共同設立合資公司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 共同設立合資公司概述

1、 基本情況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眾信旅遊”)擬與浙江阿里旅行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旅行”)共同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該合資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1.5億元,公司與阿里旅行分別出資人民幣6,750萬元及人民幣8,250萬元,各佔全部註冊資本的45%及55%。

2、 審議情況

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與浙江阿里旅行投資有限公司共同設立合資公司暨關聯交易的議案》,獨立董事對本次關聯交易事項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表示同意的獨立意見。

3、 關聯關係

2020年9月29日,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網絡”)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馮濱簽署《股份轉讓協議》,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受讓馮濱所持有的眾信旅遊45,470,295股股份,佔公司股份總數約5%。本次權益變動後,阿里網絡將持有上市公司45,470,29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5%,成為公司關聯方。

因阿里旅行和阿里網絡同屬於阿里巴巴集團內企業,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公司與阿里旅行共同設立合資公司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 組。

二、 交易對手方基本情況

三、 合資協議主要內容及合資公司基本情況

眾信旅遊和阿里旅行已就共同投資設立合資公司事項簽署《合資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1、 註冊資本

合資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1.5億元,其中眾信旅遊認繳人民幣6,750萬元,對應持有合資公司全部註冊資本的45%;阿里旅行認繳人民幣8,250萬元,對應持有合資公司全部註冊資本的55%。

2、 主營業務

合資公司主要從事旅遊產品分銷解決方案系統能力輸出以及旅遊產品分銷平臺業務。

3、 組織機構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決策機構,依法對股東會負責。

4、 經營期限

經營期限初始為十年,自合資公司設立日起算。

5、 生效條件

經各方適當簽署之日起生效。

四、 關聯交易的定價依據及公允性

本次出資設立該合資公司是交易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各方按照出資金額確定各方在合資公司的股權比例,按照市場規則進行,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 設立合資公司對公司的影響

眾信旅遊和阿里旅行共同投資設立合資公司,將便於更好地落實執行與其簽署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中商擬的業務合作項目,推動公司與阿里巴巴集團(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和根據上市地法律納入其合併報表的實體)之間的戰略合作,提高雙方在旅遊產品領域知名度及競爭力,擴大雙方各自產品、服務的市場整體佔有率。

六、 設立合資公司可能存在的風險

合資公司設立後可能存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市場風險、經營風險、管理風險等。

七、 連續12個月內與前述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關聯交易金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連續12個月內,公司與阿里網絡、阿里旅行未發生關聯交易。

八、 獨立董事的是事前認可意見及其獨立意見

(一) 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的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修訂)以及《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作為眾信旅遊的獨立董事,在審閲有關文件後,基於獨立判斷立場,我們對公司本次與浙江阿里旅行投資有限公司設立合資公司暨關聯交易事項進行了核查,併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如下:

1、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眾信旅遊”)擬與浙江阿里旅行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旅行”)設立合資公司,本次交易方案及簽訂的相關交易協議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交易的交易對手方阿里旅行與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東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屬於阿里巴巴集團內企業,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公司與阿里旅行共同設立合資公司構成關聯交易。

3、本次交易(及關聯交易)定價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董事會就相關事項表決時,關聯董事應迴避表決。

4、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同意將本次交易及相關事項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二) 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作為眾信旅遊的獨立董事,在審閲有關文件後,基於獨立判斷立場,我們對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進行了核查,並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我們對公司本次交易事項的相關情況進行了事前瞭解,本次公司與浙江阿裏旅行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旅行”)設立合資公司係為了穩步推進旅遊+的發展戰略,符合公司的長遠利益。

2、本次關聯交易定價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3、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審議、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綜上,我們同意公司與阿里旅行共同設立合資公司暨關聯交易的相關事項。

九、 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3、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9月30日

股票代碼:002707 股票簡稱:眾信旅遊 公告編號:2020-096

債券代碼:128022 債券簡稱:眾信轉債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公司擬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借款

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關聯交易為公司預計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借入資金,用於日常經營,旨在有必要時為公司提供流動性支持,不存在重大風險。

2、本次關聯交易借款金額為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人民幣,下同)。

3、過去12個月,公司與該關聯方未發生關聯交易,與不同關聯人未發生此類關聯交易。

4、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一、關聯交易概述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9月29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擬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公司擬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馮濱先生借款合計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用於日常經營,借款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利息自借款金額到賬當日起算,借款期限不超過24個月,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實際借款日以具體打款日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在借款額度範圍內,相關具體事項授權公司管理層辦理。

馮濱先生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並擔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職務。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在審議《關於公司擬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時關聯董事馮濱先生進行了迴避表決。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及本項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該議案尚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關聯股東馮濱將在股東大會上回避表決。為提高公司決策效率,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在借款額度內全權辦理與借款有關的具體事宜。

過去12個月,公司與該關聯方未發生關聯交易,與不同關聯人未發生此類關聯交易。

本項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不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批准。

二、關聯方介紹

馮濱:中國籍自然人,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截至公告日,馮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6,009,800股,佔公司總股本總額的29.25%,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2020年9月29日,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網絡”)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馮濱簽署《股份轉讓協議》,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受讓馮濱所持有的眾信旅遊45,470,295股股份,約佔公司股份總數約5%。本次權益變動後,馮濱將持有公司股份220,539,505股,約佔公司總股本總額的24.25%,仍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三、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

因受疫情影響,目前公司處於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為推進公司的進一步發展,擬引入與公司業務具有協同效應的並擬與公司開展戰略合作的投資者阿里網絡。2020年9月29日,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馮濱先生與阿里網絡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馮濱先生以人民幣8.46元/股的價格向阿里網絡轉讓其持有的眾信旅遊45,470,295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約佔股份轉讓協議簽署日眾信旅遊總股本的5%,股份轉讓價款總額為人民幣384,678,695.7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馮濱先生擬以借款方式將全部股份轉讓價款(扣除其就上述股權轉讓所應繳納和承擔的全部税金和費用)提供給公司使用。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眾信旅遊:關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向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協議轉讓部分股份暨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

關聯交易的內容主要如下:

1、借款金額: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

2、 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若公司提前償還借款,自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及天數計算利息。

3、借款償還:到期還本,利息每6個月支付一次。

4、借款用途:用於日常運營,不得用於股權投資、風險投資(但與基於戰略合作目的設立合資公司相關的出資除外)。

5、借款次數:在股東大會授權期間內,根據公司經營需求情況決定。

6、借款期限:不超過24個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提前還款。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實際借款日以具體打款日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

四、關聯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本次關聯交易遵循定價公平、公開、公允、合理的原則,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

五、關聯交易目的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本次關聯交易系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支持公司日常經營及發展,更好的拓展公司主營業務市場,為公司保持較為充足的資金供給,以保證公司發展的資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對公司發展有着積極的作用。

2、本次關聯交易遵循了公平、公開、公允、合理的原則,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借款利息的交易定價公允。

交易主要基於公司既定發展戰略,推進公司現有業務升級與持續深化公司轉型發展,通過本次借款可以解決公司流動資金的需求,優化公司的借款結構,降低公司融資的綜合成本,對公司發展有着積極的作用,符合公司長遠發展需要。

六、連續12個月內與前述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關聯交易金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連續12個月內,公司與該關聯人未發生關聯交易,與不同關聯人未發生此類關聯交易。

七、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修訂)以及《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在審閲有關文件後,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項,給予獨立判斷,發表如下意見:

1、事前認可

我們對公司擬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借款事項進行了充分了解,對本事項涉及的相關資料予以核查,我們認為該項交易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能幫助解決公司流動資金需求,加快企業發展步伐,定價公允,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我們同意將《關於公司擬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借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提交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

2、獨立意見

該項交易能夠有效改善公司的現金流情況,有助於增強公司生產經營及業務發展能力,優化公司的借款結構,降低公司融資的綜合成本,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公司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借款事項,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八、提請股東大會授權

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經營管理層根據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在上述額度範圍內,代表公司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簽署與上述借款有關的合同,同時由公司財務核算中心負責具體實施。

授權期限: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24個月。

九、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3、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9月30日

股票代碼:002707 股票簡稱:眾信旅遊 公告編號:2020-097

債券代碼:128022 債券簡稱:眾信轉債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補選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鑑於李海濤女士辭去公司監事及監事會主席職務,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9月29日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補選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補選蘇傑先生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主席,任期與第四屆監事會任期相同。

補選後監事會成員情況

公司監事會由3名監事組成,本次補選完成後,公司第四屆監事會成員如下:

監事會主席:蘇傑

非職工代表監事:杜慶偉

職工代表監事:王薇薇

公司第四屆監事會成員最近二年內曾擔任過公司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監事人數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單一股東提名的監事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職工代表監事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0年9月30日

股票代碼:002707 股票簡稱:眾信旅遊 公告編號:2020-098

債券代碼:128022 債券簡稱:眾信轉債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

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下午2點(下午1點半到2點為現場審核登記時間)

■ 股權登記日: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

■ 本次股東大會提供網絡投票方式

■ 本次股東大會對中小投資者的表決單獨計票

■ 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户所持股份不享有表決權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召開公司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現將會議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會議召開的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

2、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3、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4、會議召開的日期和時間:

(1)現場會議時間: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下午2點(下午1點半到2點為現場審核登記時間)

(2)網絡投票時間:

本公司同時提供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供股東進行網絡投票。

5、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股東只能選擇現場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或深交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平臺投票中的一種方式投票,如同一表決權出現重複投票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表決結果為準。

6、現場會議地點:北京市朝陽區朝陽公園路8號(朝陽公園西2門)眾信旅遊大廈二層大會議室。

7、股權登記日: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

8、出席對象

(1)本次會議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有權出席本次會議,並可以以書面形式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委託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授權委託書》格式見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本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律師。

二、本次會議審議事項、議案類型及表決方式説明

表決方式説明:

1、本次股東大會議案1.00為普通決議議案,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1/2以上贊成方可通過。

2、本次股東大會全部議案對中小投資者的表決單獨計票,並在股東大會決議中披露計票結果(中小投資者是指除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

3、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户所持股份不享有表決權。

4、以上議案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

三、本次會議的登記事項

1、為了保證股東大會按時召開,出席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需就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以直接送達、電子郵件或信函方式提前進行會議登記:

(1)直接送達登記時間:2020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5點前

■ 直接送達登記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陽公園路8號(朝陽公園西2門)眾信旅遊大廈證券事務部(郵編:100125)

(2)採用電子郵件、信函方式登記的需在2020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5點之前送達至公司。

■ 電子郵箱:stock@utourworld.com

■ 信函:採用信函方式登記的,信函請寄至直接送達登記地址,並請註明“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字樣。

2、會議登記提供資料:

(1)《股東登記表》(見附件二)。

(2)自然人股東登記:符合出席條件的自然人股東,須持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2)股東賬户卡辦理登記手續;自然人股東委託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還須持3)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4)書面授權委託書辦理登記。

(3)法人股東登記:符合出席條件的法人股東,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須持1)股東賬户卡、2)加蓋股東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和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登記;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還須持4)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5)書面授權委託書辦理登記。

3、上述會議登記材料均需提供複印件一份/掃描件,個人材料複印件/掃描件須個人簽字;法人股東登記材料複印件/掃描件須加蓋公章。

4、出席會議時請股東/代理人出示登記證明材料原件。

四、其他事項

1、會務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 聯繫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陽公園路8號(朝陽公園西2門)眾信旅遊大廈證券事務部(郵編:100125)

■ 聯繫人:郭鐳

■ 聯繫電話:(010)6448 9903

■ 電子郵箱:stock@utourworld.com

2、會議費用:參加會議的股東食宿、交通等費用自理。

五、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本次股東大會上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深交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平臺投票(地址為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三。

六、備查文件

1、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附件一: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委託書

附件二: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股東登記表

附件三: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操作流程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9月30日

附件一: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委託書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託 先生/女士(證件號碼: ),代表本單位(本人)出席於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召開的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本次大會”)。

本授權委託書有效期限為自授權委託書簽署日至本次大會結束。

一、委託權限

受託人在會議現場作出投票選擇的權限為:

□ 受託人獨立投票

□ 委託人指示投票(如選擇該選項的,委託人應當對於每一項議案的投票決定作出明確指示)

二、委託人和受託人信息

本授權委託書剪報、複印均有效。

附件二: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股東登記表

附件三:

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東大會提供網絡投票表決方式,股東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投票和互聯網投票。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深證上[2016]251號),投票程序如下:

一、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程序

(一)投票時間: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的交易時間,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二)投票代碼:362707

(三)投票簡稱:眾信投票

(四)具體程序:

1、登陸證券公司交易客户端。

2、選擇本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填報表決意見:

3、投票注意事項:

(1)對同一表決事項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報為準,不能撤單。

(2)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申報無效,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二、深交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平臺投票程序

1、股東通過深交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平臺(以下簡稱“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10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期間的任意時間。

2、股東通過深交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平臺進行網絡投票的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4月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規則指引欄目查閲。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投票。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
    搶先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