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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豪宅涉嫌营销欺诈 业主维权为何难?

華僑城豪宅涉嫌營銷欺詐 業主維權為何難?

新浪财经 ·  2020/05/18 15:07

新浪財經 昨日(5月17日),深圳知名豪宅天鵝湖花園的外牆上掛出橫幅,橫幅上“虛假宣傳,大堂變窄巷口,公攤變商業”的標語異常醒目。

掛上橫幅的是天鵝湖花園三期的業主。天鵝湖花園是深圳知名的系列豪宅,由深圳華僑城房地產有限公司開發(下稱 “華僑城”)。三期銷售均價約13萬/平,單套單位總價超過千萬。

新浪財經在5月初曾報道維權事件的起因:業主們在收樓後發現“貨不對板”,開發商華僑城或涉嫌營銷欺詐。根據業主反饋,樓盤裏4棟住宅逾1000户業主只有一個門寬不足10米的“公用大堂”,與華僑城銷售時“每棟住宅都有大堂”的説法不一致。

(天鵝湖花園三期大堂入口,逾1000户住户需從此進入樓盤)

而如果不經過“公用大堂”,樓盤裏其中3棟住宅的業主只能通過各棟一樓的入户門回家。這些入户門和其連同的通道寬1米左右,只可供2個人並列通行。

(天鵝湖花園三期A棟1樓入户門,寬1米左右)

對此,華僑城地產相關客服負責人曾對新浪財經解釋,大堂已經經過竣工備案,消防檢查過關,4棟住宅之所以共享同一個大堂,是為了方便人流管理,避免在商業區活動的外來人士進入,而一樓的“窄門”則是給業主後備使用的通道。

業主們和華僑城曾在5月6日進行約談。華僑城方面再次強調,設計圖紙和報建手續齊全合規,而購房合同附件中提到的大堂相關內容,是為了標明建築材料。開發商還提到,銷售人員均經過培訓,在銷售時不存在“每棟樓都有大堂”的説法。

(天鵝湖花園三期業主提供的合同截圖)

今日,新浪財經再次致電華僑城地產媒體負責人,對於雙方約談後的進展與解決方案,該人士表示需要明後天才能反饋。

在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高麗林律師看來,華僑城的做法已經構成違約。“目前主要爭議的焦點是購房人和開發商約定的交付標準和實際交付標準不一致的問題,實際交付和約定不一致的情況下,開發商需向業主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高麗林表示。

而北京市東元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鬆律師則認為,華僑城不僅違約,還構成欺詐。李鬆解釋稱,開發商應該在銷售時告知業主存在共享大堂的情況,業主即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選擇。但開發商存在對該條款的隱瞞或者表達不清楚,因此構成欺詐行為,影響到業主的預訂決策。

李鬆表示,目前在購房合同條款的理解上,天鵝湖花園三期業主和華僑城之間存在分歧。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若合同簽署雙方對合同條款的某些細節有不同的理解,法律規定應當作出有利於購房者一方的解釋。

近幾年來,深圳住宅用地的供應緊缺,催化了當地房價持續“高燒”。尤其是去年11月,深圳“豪宅税”認定標準提高,使得當地樓市更加火熱。然而,深圳火爆購房潮的背後,眾多樓市維權故事也在頻繁上演。

據媒體公開報道,去年以來,包括鴻榮源開發的壹城中心、卓越集團代建管理的卓越星源、以及萬科參與開發的蘭江山第小區在內的多個樓盤,均因學位消失、違規改建、裝修質量等問題遭到業主的抗議。

此外,近日也有市場消息稱,泰禾深圳院子的業主以“跪求還錢”的方式維權,中洲濱海華府一期業主則投訴開放商中洲置地擅自延期交房,無視業主訴求且態度惡劣。

(泰禾深圳院子的業主以“跪求還錢”的方式維權,網絡圖片)

一直以來,在購房過程中,業主往往處於弱勢地位。一方面,業主與開發商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等,開發商在營銷宣傳上容易避重就輕,甚至出現誤導欺詐的行為;此外,在合同簽訂時,業主可談判的空間有限,難以與開發商就相關事項進行更加細化且平等的約定。

而如果必須走上維權之路,業主還會面臨舉證難的問題。對此,上海申宜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龍國律師建議,為維護自身權益,業主有必要從購房開始就保留好相關的書面材料;如有可能,對關鍵的商談事項保留必要的錄音錄像材料,這樣發生糾紛後也可以對存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

李鬆律師同時指出,簽訂合同時業主應仔細明確簽約對象是開發商還是中介公司,明確房產證的辦理時間,房屋面積、公攤面積、層高等與宣傳時是否一致,同時注意比對銷售人員口頭作出的一些介紹、承諾是否都明確約定在合同中。(新浪財經 徐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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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霍琦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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