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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谷歌廣告業務爲非法壟斷,310億美元廣告業務面臨分拆風險

華爾街見聞 ·  04/18 07:59

法院還指出谷歌存在非法「搭售」行爲,損害了競爭和消費者利益。此外,美國政府正對多家科技巨頭展開反壟斷行動,Meta和蘋果等也面臨相關訴訟。

美國聯邦法院裁定$谷歌-A (GOOGL.US)$在在線廣告技術領域部分存在非法壟斷,這一裁決可能迫使這家科技巨頭分拆其價值310億美元的廣告業務。

美東時間4月17日,據媒體報道,美國地區法官Leonie Brinkema裁定,谷歌在廣告交易平台和廣告服務器(即網站用於出售廣告位的工具)這兩個市場中違反了反壟斷法。去年8月,華盛頓特區地區法官Amit Mehta曾裁定谷歌占主導地位的搜索引擎是非法壟斷。

此次法官在書面裁決中指出,該公司還從事非法"搭售"行爲——將一個產品的訪問權限與購買另一產品掛鉤。Brinkema法官寫道:

除了剝奪競爭對手競爭的能力外,這種排他行爲嚴重損害了谷歌的發佈商客戶、競爭過程,以及最終開放網絡信息的消費者。

然而,法院並未完全支持司法部的所有法律訴求,法院認爲在廣告主用於購買展示廣告的工具這一市場中,谷歌不符合構成壟斷的定義。

對於投資者而言,這意味着谷歌母公司Alphabet未來可能面臨業務重組,而廣告技術領域的競爭格局將迎來徹底變革。與以往的科技壟斷案不同,此次案件的補救措施相對明確:拆分谷歌的廣告業務。

明確的補救措施:拆分谷歌的廣告業務

與谷歌搜索引擎壟斷案不同,這一廣告技術案件有着更爲清晰的補救方案。

報道分析認爲,最直接的解決方案就是拆分谷歌的廣告業務:將廣告服務器端和廣告交易所端分開,從中間切開並剝離。

這一措施不會削弱公司的整體實力。涉案的只是整個在線廣告市場的一部分,該市場包括應用內廣告和流媒體平台上顯示的廣告,谷歌在這些領域並不占主導地位。

谷歌大部分廣告收入來自其自有產品(如搜索、Gmail和YouTube)旁邊顯示的廣告。2024年,谷歌廣告網絡部門(本案涉及的部分)收入爲304億美元,僅佔谷歌總廣告收入的11%。

科技巨頭遭遇監管反擊浪潮

本案是美國政府對科技巨頭髮起的一系列反壟斷行動中的最新一例。

媒體報道稱,特朗普政府正在繼續前總統拜登和特朗普第一任期期間開始的努力,試圖遏制大型科技公司的權力。

聯邦貿易委員會本週正在審理針對Facebook母公司$Meta Platforms (META.US)$的反壟斷案件,首席執行官Mark Zuckerberg連續幾天出庭作證。聯邦貿易委員會尋求拆分Meta的業務,強制該公司與Instagram和WhatsApp分離。

分析師表示,如果Meta在其反托拉斯訴訟中也敗訴,"5年內數字廣告格局可能變得面目全非",這對市場競爭可能是一個積極信號。

$蘋果 (AAPL.US)$則面臨司法部提出的反托拉斯訴訟,指控其阻礙外部軟體與其設備的集成能力,將用戶鎖定在其生態系統中。針對$亞馬遜 (AMZN.US)$的聯邦貿易委員會案件也將於9月開庭審理。

編輯/Jeffy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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