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陽光股份發佈業績預告,預計2024年全年營業收入3.5億元至3.7億元。
公告中解釋本次業績變動的原因爲: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企業向客戶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涉及其他方參與其中時,應當根據合同條款和相關事實,判斷其身份是主要責任人還是代理人。企業在將特定商品或服務轉讓給客戶之前控制該商品或服務的,爲主要責任人,應當按照已收或應收對價總額確認收入;否則爲代理人,應當按照已收或應收對價總額扣除應支付給其他相關方價款後的淨額確認收入。公司作爲物業出租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並提供水、電等能源,同時按照承租人消耗的水、電量及市場單價收取水、電費,並按照總額法確認水、電銷售收入。隨着2024年年度報告編制工作的深入以及審計工作的推進,經與年審會計師深入溝通,綜合考慮了所有相關事實和情況,不僅侷限於合同的法律形式,還包括是否提供了重大整合服務,是否承擔存貨風險,是否可以自主定價等方面,因而公司判斷收取的水、電費實質上爲代收代付性質,公司應按照應收承租人的水、電費扣除應支付給供水、供電企業價款後的淨額確認收入。因此公司對業績預告中的財務指標進行更正。
陽光股份2024年三季報顯示,公司主營收入2.67億元,同比下降32.54%;歸母凈利潤-2010.41萬元,同比上升37.76%;扣非凈利潤-2947.81萬元,同比上升37.66%;其中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單季度主營收入1.76億元,同比下降27.26%;單季度歸母凈利潤-579.76萬元,同比上升43.33%;單季度扣非凈利潤-611.71萬元,同比上升76.74%;負債率41.8%,投資收益-227.07萬元,財務費用6158.06萬元,毛利率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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