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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东睦股份(600114)拟购上海富驰20.75%股权

每週股票覆盤:東睦股份(600114)擬購上海富馳20.75%股權

證券之星 ·  03/14 18:54

截至2025年3月14日收盤,東睦股份(600114)報收於22.51元,較上週的24.72元下跌8.94%。本週,東睦股份3月12日盤中最高價報24.19元。3月13日盤中最低價報21.75元。東睦股份當前最新總市值138.75億元,在通用設備板塊市值排名15/213,在兩市A股市值排名1198/5132。

本週關注點

  • 公司公告彙總:東睦股份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上海富馳20.75%股權
  • 公司公告彙總: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11日起復牌
  • 公司公告彙總: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但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及重組上市
  • 公司公告彙總:公司採取嚴格保密措施,確保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性

公司公告彙總

東睦股份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多項議案,主要內容包括:

  • 審議通過《關於公司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議案》,公司擬購買上海富馳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75%股權,交易價格待評估確定,關聯董事迴避表決。
  • 逐項審議並通過《關於公司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方案的議案》,涉及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的具體方案,發行股份的種類、面值及上市地點,發行對象及認購方式,定價基準日和發行價格,發行數量,股份鎖定安排,過渡期損益安排,滾存未分配利潤安排,現金支付,決議有效期等。
  • 審議通過《關於 <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預案 >及其摘要的議案》。
  • 審議通過《關於公司簽署附生效條件的 <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 >的議案》。
  • 審議通過《關於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的議案》。
  • 審議通過《關於本次交易預計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且不構成重組上市的議案》。
  • 審議通過《關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全權辦理本次交易相關事宜的議案》。
  • 決定暫不召開股東會審議本次交易相關事項,待審計、評估工作完成後再次召開董事會審議並召集股東會。

東睦股份關於暫不召開股東會審議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相關事項的公告,由於本次交易的相關審計、評估等工作尚在進行中,公司董事會決定暫不召開股東會審議本次交易相關事項。待與本次交易相關的審計、評估工作完成後,公司將再次召開董事會審議本次交易相關事宜,並依法定程序召集股東會並發佈召開股東會的通知,提請股東會審議本次交易的相關事宜。

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於本次交易採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說明,爲防止敏感信息泄露導致股價異常波動損害投資者利益,公司採取了嚴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具體措施包括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制定嚴格有效的保密制度,控制參與人員範圍,縮小知悉敏感信息的人員範圍,重視內幕信息管理,控制內幕信息知情人範圍,記錄商議籌劃、論證諮詢等階段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及籌劃過程,製作交易進程備忘錄,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要求製作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和交易進程備忘錄,並及時報送,多次督導提示內幕信息知情人員履行保密義務和責任,在內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開或泄露該信息,不得利用內幕信息買賣或建議他人買賣公司股票。

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於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和第四十三條規定的說明,公司董事會對本次交易進行了審慎判斷,認爲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和第四十三條的規定。

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於本次交易是否構成關聯交易、重大資產重組及重組上市的說明,經董事會審慎覈查,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但預計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及重組上市。

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於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9 號——上市公司籌劃和實施重大資產重組的監管要求》第四條規定的說明,公司董事會認爲,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9號——上市公司籌劃和實施重大資產重組的監管要求》第四條的相關規定。

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於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備性、合規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說明,公司董事會認爲,本次交易履行了必需的法定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東睦股份關於簽署《關於上海富馳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的公告,公司與相關方簽署《關於上海富馳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主要內容包括確認已完成條款無爭議,終止原協議中正在履行的條款,如公司治理、股份轉讓排他性等,補充協議簽署具法律約束力且不違反標的公司章程,爭議解決方式爲友好協商或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補充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若監管部門未同意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項目,則補充協議自動解除,原協議條款效力恢復,補充協議變更或終止需書面協議,未經對方同意不得轉讓權利義務,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權利不視爲放棄。

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於本次交易相關主體不存在《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7 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第十二條情形的說明,公司董事會確認,本次交易涉及的相關主體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關的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或立案偵查的情形,最近36個月內,上述相關主體也不存在因與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的內幕交易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作出行政處罰或者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東睦股份關於披露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預案的一般風險提示暨公司股票復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11日起復牌,截至公告披露日,相關審計、評估工作仍在進行中,暫不召開股東大會審議。待審計、評估工作完成後,公司將再次召開董事會審議並召集股東大會。

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預案(摘要),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向鍾偉、上海創精投資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寧波華莞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寧波富精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購買其合計持有的上海富馳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75%股權,截至預案摘要簽署日,標的公司的審計和評估工作尚未完成,具體交易價格尚未確定,將以符合法律規定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確定的評估結果爲基礎,由交易各方協商確定。本次發行股份的定價基準日爲上市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日,發行價格爲14.68元/股。交易對方因本次發行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但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及重組上市。

東睦股份董事會關於本次交易信息公佈前公司股票價格波動情況的說明,停牌前20個交易日內,公司股票累計漲幅爲52.03%,扣除同期上證指數累計漲幅4.05%後,公司股票價格累計漲幅爲47.98%,扣除同期申萬金屬製品行業指數累計漲幅20.01%後,公司股票價格累計漲幅爲32.02%,均超過20%。

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於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說明,公司董事會認爲,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

東睦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公司獨立董事認爲,公司本次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股東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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