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檯央視記者獲悉,當地時間1月10日,美國紐約州高等法院法官就當選總統特朗普「封口費」案進行判決,裁定特朗普在此案中34項罪名成立,但鑑於其處於總統權力過渡程序的重要階段,無條件釋放,不予任何懲罰。(央視記者 曹健)
特朗普「封口費」案發展重要節點時間線:
2023年3月30日,因涉嫌在2016年競選總統期間向成人電影女演員支付13萬美元「封口費」,紐約州一個大陪審團表決同意以刑事罪名起訴特朗普,這是美國歷史上首次有前總統受到此類指控。
2023年4月4日,特朗普在紐約州紐約市出庭應訴,成爲美國歷史上首位被刑事起訴的前總統。
2024年4月15日,紐約市曼哈頓一個刑事法庭開始庭審特朗普「封口費」案,特朗普本人在庭審中出現在被告席上,成爲美國史上首位遭遇刑事審判的前總統。
2024年5月30日,美國紐約市一個由12人組成的陪審團就「封口費」案作出裁定,特朗普僞造商業記錄,違反紐約州相關法律,所涉34項刑事指控成立。特朗普由此成爲美國歷史上首位在刑事案件中被裁定有罪的前總統。
2024年7月2日,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胡安·梅爾尚表示,將特朗普所涉「封口費」案的宣判時間從原定的2024年7月11日推遲至9月18日。
2024年9月6日,梅爾尚宣佈,將特朗普所涉「封口費」刑事案判決日期推遲至2024年11月26日。
2024年11月22日,梅爾尚作出決定,無限期推遲在當月贏得2024年總統選舉的特朗普所涉「封口費」刑事案判決。
2024年12月16日,紐約州最高法院拒絕以特朗普享有總統豁免保護爲由撤銷有罪裁定。
2025年1月3日,梅爾尚作出決定,將於1月10日就特朗普所涉「封口費」案作出判決。
2025年1月9日,紐約州上訴法院作出決定,拒絕特朗普代理律師提出的中止特朗普「封口費」案宣判動議。
編輯/lam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