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平安健康 醫療科技 有限公司( 平安好醫生 )發佈聯合公告,瑞銀代表要約人提出可能的強制性無條件現金要約,旨在收購所有已發行股份及根據以股代息計劃將發行的股份(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已擁有及將向其發行的部分除外),並註銷所有尚未行使的購股權。
要約人是一家於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的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由平安集團間接全資擁有,爲平安好醫生的控股股東。
公告顯示,根據以股代息計劃項下以股代息選擇情況,合共1,042,630,820股新股份作爲特別股息將予配發及發行。預計新股份的正式股票將於2025年1月24日寄發,將於2025年1月27日上午九時正(香港時間)開始於聯交所買賣。
在新股份中,698,970,587股新股份將配發及發行予要約人。根據以股代息計劃配發及發行有關新股份作爲特別股息完成後,要約人控制的股份總數將由441,000,000股股份(約佔截至聯合公告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的39.41%)增至1,139,970,587股股份(約佔新股份作爲特別股息配發及發行後經擴大的已發行股份總數的52.74%)。
因此,平安好醫生將成爲 中國平安 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且集團的財務業績將併入平安集團的合併財務報表。要約人可能須支付的最高現金對價總額約爲6,283,022,082港元。
由於要約人根據以股代息計劃選擇以股代息(須視其完成情況而定),要約人須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6就所有要約股份作出強制性全面要約,並根據《收購守則》規則13就所有尚未行使購股權作出適當要約,以註銷所有尚未行使購股權(不論是否已歸屬)。股份要約將向獨立股東作出,購股權要約將向購股權持有人作出。
瑞銀作爲要約人的財務顧問,將爲及代表要約人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6.1作出股份要約,並根據《收購守則》規則13.5作出購股權要約,基準如下:股份要約的要約價爲每股股份6.12港元,等於以股代息計劃項下的每股股份的參考價。
於要約交割後,要約人希望平安好醫生將繼續其現有的主營業務,無意重新部署任何固定資產或終止僱傭僱員,無意私有化平安好醫生且認爲不存在私有化的合理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