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1月3日訊,近日,河南金融監管局連開8張罰單,劍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農業路支行、弘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農業路支行因金融許可證遺失,被河南金融監管局處以警告,並罰款1萬元。
林世青,時任弘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副總經理,因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被河南金融監管局處以警告,並罰款10萬元。 弘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因上述行爲,被河南金融監管局罰款50萬元。
李軍楠,時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副總經理,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被河南金融監管局處以警告,並罰款8萬元。 彭永恒,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副總經理,因同樣原因被處以警告,並罰款8萬元。 吳國楨,時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副總經理,因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以及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被處以警告,並罰款20萬元。 韓愛周,時任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副總經理,被處以警告,並罰款24萬元。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因上述行爲,被河南金融監管局罰款200萬元。
以上罰單顯示,河南金融監管局對金融機構及其相關責任人的違法違規行爲保持高壓態勢,以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