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31日兰石重装公开信息显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武锐锐、胡军旺、张璞临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根据你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披露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修订稿)》,你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盘锦浩业360万吨/年重油加氢EPC项目(以下称“盘锦浩业EPC项目”)、宣东能源50万吨/年危废煤焦油提质改造EPC项目(以下简称“宣东能源EPC项目”)、重型承压装备生产和管理智能化新模式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智能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分别为2021年9月、2022年4月、2023年6月。你公司迟至2023年11月8日才披露《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公告》称智能化项目预计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建设并验收。你公司迟至2024年4月18日才披露《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部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公告》,称盘锦浩业EPC项目拟延期尚无法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点,智能化项目拟延期至2024年6月,上述项目审议、披露延期事项的时点均晚于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宣东能源EPC项目实际于2023年8月末完成中交,2024年4月结项,中交、结项时间均晚于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公司前期未审议并披露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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