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訊 12月31日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安徽監管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處罰信息顯示,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因違法違規行爲合計被罰104萬元,相關負責人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
具體來看,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理賠內控不規範,被罰款45萬元。
同時,權磊,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受到警告並處罰款4萬元。
程衛(時任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責任險產品經理),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受到警告並處罰款4萬元。
李朝輝(時任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財產險理賠人員),因理賠內控不規範,受到警告並處罰款7萬元。
孫樹民(時任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財產險理賠人員),因理賠內控不規範,受到警告並處罰款7萬元。
崔曉峯(時任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財產險理賠部負責人),因理賠內控不規範,受到警告並處罰款8萬元。
此外,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被罰款34萬元。
同時,王瑋(時任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總經理),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受到警告並處罰款6萬元。
年名珍(時任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團體業務部客戶經理),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受到警告並處罰款10萬元。
另外,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被罰款25萬。
侯立勝(時任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總經理),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受到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