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2月31日,中新集團發佈關於控股子公司履行擔保責任的進展公告。
12月30日,中新綠髮收到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魯 16 民初 39 號《民事判決書》。
被告山東科臻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原告中新蘇州工業園區綠色發展有限公司支付代償款145,720,666.76元及利息(以145,720,666.76元爲基數,自2024年6月22日起計算至實際給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
原告中新蘇州工業園區綠色發展有限公司對魯(2020)濱州市不動產證明第0020860號不動產登記證明(公司注:系招商銀行對「魯(2019)濱州市不動產權第0023795號」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登記證)項下抵押物的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的80%享有優先受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