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通知。措施包括結合上海市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收支情況,建立生育補貼制度。建立合理的成本共擔機制,對符合一定條件的用人單位,其女職工產假及生育假期間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可按照50%比例申請補貼。落實三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及子女教育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同時,將推進落實多子女家庭差異化住房政策。積極支持將符合條件的多子女家庭納入上海市住房保障範圍,並在輪候順序、分配面積及戶型選擇上給予適當照顧。聚焦青年群體階段性住房需求,進一步完善住房租賃市場,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t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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