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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维度发力 上市公司积极落实“回购增持贷”新细则

四個維度發力 上市公司積極落實「回購增持貸」新細則

財聯社 ·  12/26 21:48

① 自12月上旬有關部門對執行細則做出優化以來,上市公司積極落實;② 9家明確專項貸款融資比例上限達90%, 24家上市公司公告貸款爲期三年;③ 2家民營上市公司披露專項貸款利率低於2.25%,十餘家調整回購增持資金來源。

財聯社12月26日訊(記者 方彥博)回購增持專項貸款穩步推進,自12月上旬有關部門對執行細則做出優化以來,上市公司積極落實,並在四個維度發力。

財聯社記者初步統計發現,12月5日至今,已有51家上市公司披露回購增持貸款相關公告,其中,9家明確專項貸款融資比例上限達90%, 24家上市公司公告貸款爲期三年,2家民營上市公司披露專項貸款利率低於2.25%。

此外,十餘家上市公司將較早前公告的回購增持計劃資金來源部分調整爲專項貸款,稱此舉有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支持政策」。

融資比例上調、貸款期限延長獲積極響應

財聯社12月5日曾報道,有關部門對回購增持專項貸細則做出進一步優化:其一,是將專項貸款融資比例上限,由此前的70%調整爲90%,貸款期限從不超過1年延長至不超過3年;其二,是對所有已正式公告回購增持計劃的上市公司及重要股東,均可開展回購增持貸款,前期關於9月24日前公告不得發放貸款的要求作廢。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上市公司對專項貸款融資比例上調響應迅速,其中,今飛凱達(002863.SZ)和健康元(600380.SH)早於12月12日便做出披露,至今則有多達9家上市公司披露專項貸款融資比例上限爲90%。

財聯社記者還注意到,24家上市公司明確公告貸款期限爲期三年,較12月5日以前專項貸款多爲一年期、僅4家爲期三年有顯著增加,顯示出新細則對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參與回購增持的積極性產生出正面推動效應。

回購增持資金來源拓寬,貸款利率設定靈活

根據10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發出的關於設立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有關事宜的通知,央行再貸款年利率1.75%,銀行給到上市公司專項貸款利率不高於2.25%。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12月5日以來,涉及回購貸款專項貸款的公告大多未提及具體年利率,但值得關注的是,兩家民營上市公司披露獲得低於2.25%年利率專項貸款。

其中,12月25日,仁信新材(301395.SZ)公告,向工商銀行借款金額不超過人民幣6300萬元,貸款利率不低於1年期LPR-114BP。按照中國人民銀行12月20日公佈的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3.1%計算,仁信新材回購貸款的年利率爲1.96%。

此外,12月20日,華統股份(002840.SZ)公告,控股股東收到了農行義烏分行出具的《中國農業銀行貸款承諾函》,股票增持貸款額度爲人民幣6000萬元,貸款期限3年,貸款年利率2.0%。

財聯社記者還注意到,隨着新細則允許向9月24日前公告回購增持計劃的上市公司及重要股東發放專項貸款,迄今已有十餘家上市公司公告,對較早前回購增持計劃的資金來源做出調整。

例如,合興包裝(002228.SZ)12月18日公告,「綜合考慮公司貨幣資金儲備及未來資金使用規劃、業務發展前景等情況,公司決定將第四期回購計劃的回購股份資金來源由『自有資金』調整爲『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含銀行回購專項貸款等)』」。

又例如,近日收到恒豐銀行重慶分行出具《股票回購貸款告知函》的神馳機電(603109.SH),12月25日晚間公告稱,「爲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國家對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的支持政策,公司擬將回購資金來源由『自有資金』調整爲『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

回購增持專項貸款這一政策工具自推出以來,廣受各界關注,對於建立增強資本市場內在穩定性長效機制、進一步維護資本市場穩定運行、提振市場信心,作用和意義深遠。隨着執行細則調整優化,上市公司積極落實,回購增持專項貸款這一政策工具的效用也將得到持續發揮。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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