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2月26日,北辰實業發佈公告,宣佈爲下屬公司長沙北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提供擔保。北辰實業通過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決定爲長沙北辰提供不超過12億元的擔保本金金額,該擔保不存在反擔保,且北辰實業及控股子公司無逾期擔保情況。
此次擔保涉及的貸款金額爲12億元,期限爲15年,長沙北辰以其持有的湘江北路三段1500號北辰時代廣場板上部分D1-1棟G層01等101套房產作爲抵押物。擔保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期間自《借款合同》項下被擔保債務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三年。
長沙北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立於2007年12月20日,法定代表人爲霍斌峯,註冊資本爲12億元。公司經營範圍主要包括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地產租賃經營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長沙北辰總資產爲107.50億元,總負債爲54.20億元,淨資產爲53.30億元,營業收入爲40.54億元,凈利潤爲4.60億元。
北辰實業累計對外擔保總額爲30.06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爲23.40%,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