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光莆股份(300632.SZ)公告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廈門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因公司獨立性不足、2023年年度報告遺漏部分內容、未及時將12家企業納入關聯方名單進行管理、會計覈算不規範、閒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不符合規定等,公司被責令改正並出具警示函。對時任董事長林瑞梅、時任總經理林文坤、時任董事會秘書張金燕、時任財務總監管小波也被出具警示函。
本條資訊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
2024年12月23日,光莆股份(300632.SZ)公告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廈門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因公司獨立性不足、2023年年度報告遺漏部分內容、未及時將12家企業納入關聯方名單進行管理、會計覈算不規範、閒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不符合規定等,公司被責令改正並出具警示函。對時任董事長林瑞梅、時任總經理林文坤、時任董事會秘書張金燕、時任財務總監管小波也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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