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12月20日ST東時公開信息顯示,東方時尚駕駛學校股份有限公司,ST東時股東東方時尚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徐勁松、副董事長閆文輝、非獨立董事王紅玉、徐雄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違規,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責令改正。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1.未按規定披露東方投資及其關聯方資金佔用。ST東時控股股東東方投資及其關聯方通過融資租賃、應收賬款保理業務非經營性佔用ST東時資金,截至2024年11月底,佔用餘額約爲2.20億元。公司未按規定披露該情況。公司實控人及時任董事長徐雄、時任董事長徐勁松、時任財務總監王紅玉、時任總經理閆文輝對融資租賃業務相關的資金佔用事項負主要責任,時任董事長徐雄對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相關的資金佔用事項負主要責任。2.租賃事項會計處理錯誤。針對相關租賃事項,ST東時未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免租期內作會計處理。公司時任董事長徐雄、時任總經理閆文輝、時任財務總監王紅玉對該事項負主要責任。3.未及時披露擔保、回售等事項。公司相關子公司對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對象提供擔保,未按規定履行相應決策程序和披露義務;公司股票觸及回售條件,相關回售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時。公司時任董事長徐勁松、時任總經理閆文輝對上述事項負主要責任。4.未及時披露關聯交易事項。ST東時未及時披露其租用實控人關聯方相關房產的關聯交易事項,亦未及時披露與北京桐隆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關聯交易。公司時任董事長徐雄對該事項負主要責任。5.員工持股計劃存在問題。公司相關員工持股計劃未有員工明確認購份額,與前期公司披露的《第四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不符,信息披露不真實。公司時任董事長徐雄對該事項負主要責任。6.未及時披露股份被凍結等相關事項。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1月16日,公司實控人徐雄及控股股東東方投資新增被司法凍結、司法標記股份合計佔公司總股本的5.12%,但遲至2024年2月5日才予以披露,相關事項披露不及時。東方投資對該事項負主要責任。此外,對於上述違規行爲,ST東時相關內控制度執行不當,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缺陷。
處罰決定如下:
對ST東時、東方投資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對相關責任人徐雄、徐勁松、閆文輝、王紅玉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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