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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鼎股份:总经理路庆海、副总经理张功军等多人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永鼎股份:總經理路慶海、副總經理張功軍等多人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違規行爲被上海證券交易所採取監管措施

證券之星 ·  12/18 19:01

證券之星消息,12月17日永鼎股份公開信息顯示,總經理路慶海、副總經理張功軍、副總經理張國棟、淦貴生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違規,業績預測結果不準確或不及時,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採取監管措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一、定期報告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且前期首次會計差錯更正披露不完整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2024年7月4日,公司披露《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的回覆公告》《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事項的補充公告》,涉及2015年至2022年多期相關財務報表會計差錯更正事項。公告顯示,公司聯營企業上海東昌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房地產板塊在銷售房產的過程中,未按照會計準則的要求預提土地增值稅清算準備金,公司追溯調整至2015年。同時,公司於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僅對2022年度的財務數據進行會計差錯更正,直至7月4日,才在相關公告中對2015年至2021年財務數據進行補充更正披露,公司第一次前期會計差錯更正披露不完整。上述會計差錯更正後,公司2015—2022年度合併資產負債表中,分別調減總資產18,337,995.74元、120,353,077.56元、145,124,214.50元、170,622,005.00元、187,657,906.96元、198,726,498.83元、198,726,498.83元、210,480,890.20元,分別佔調整前相應金額的0.54%、2.92%、3.08%、3.12%、3.01%、2.70%、2.67%、2.65%。2015—2020年度合併利潤表中,分別調減利潤總額18,337,995.74元、102,015,081.82元、24,771,136.94元、25,497,790.50元、17,035,901.95元、11,068,591.88元,分別佔調整前相應金額的8.49%、31.58%、6.79%、10.06%、22.40%、2.00%;分別調減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歸母淨利潤)18,337,995.74元、102,015,081.82元、24,771,136.94元、25,497,790.50元、17,035,901.95元、11,068,591.88元,分別佔調整前相應金額的10.15%、40.72%、8.50%、13.18%、78.73%、1.98%。2022年度合併利潤表分別調減利潤總額、歸母淨利潤11,754,391.37元、11,754,391.37元,分別佔調整前相應金額的5.57%、5.20%。
二、公司違規發生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且未及時披露2024年7月4日,公司披露的《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的回覆公告》顯示,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別於2018年9月、2019年9月向淦貴生提供70萬元、80萬元借款。淦貴生在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4月15日期間擔任公司副總經理。上述資金及利息於2024年5月17日完成清償。公司公告顯示,根據相關規定,在過去12個月內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視同上市公司關聯人。2020年12月18日至2022年4月15日期間,淦貴生爲公司關聯自然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淦貴生提供的前述兩筆合計150萬元的借款構成違規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且公司未披露上述事項。
三、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2024年1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減公告》,預計公司2023年度實現歸母淨利潤爲7,000萬元到10,000萬元。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公司2023年度實現歸母淨利潤4,325.03萬元。公司2023年度實際歸母淨利潤與預告金額差異幅度約爲38.21%,相關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影響了投資者的合理預期。公司定期報告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且首次前期會計差錯更正披露不完整,違規發生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且未及時披露,年度業績預告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未及時更正。針對上述違規事項,上海證券交易所已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紀律處分決定。

處罰決定如下:
予以監管警示

以上內容爲證券之星據公開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構成投資建議。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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