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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息披露不规范 泰豪科技被江西证监局责令改正

因信息披露不規範 泰豪科技被江西證監局責令改正

證券時報 ·  12/17 20:22

泰豪科技(600590)12月17日晚間公告,因信息披露不規範、財務覈算不及時等問題,公司近日收到江西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對泰豪科技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對楊劍等四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具體來看,《決定書》主要涉及四項違規內容。一是信息披露不規範。公司披露的《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就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的回覆公告》中存在客戶名稱和供應商期後結算比例錯誤等情形。

二是財務覈算不及時。公司於2023年10月喪失對某被投資單位的重大影響時,未及時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財務處理,直至資產負債表日才進行財務處理。

三是銷售費用列報有誤。公司覈算2023年銷售費用時,存在將應計入營業成本的支出誤計入銷售費用,且部分銷售費用確認跨期等情形。

四是前期存在會計差錯,公司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等信息,稱由於福州德塔股東糾紛,審計機構未能對福州德塔進行審計,公司2023年財務報表被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現經各方協商一致,審計機構已完成對福州德塔的審計,2023年度審計報告保留意見涉及事項影響已消除。公司根據審計情況對2023年第一季度至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中涉及的財務信息進行更正調整。這一事項反映出公司此前披露的相關定期報告財務信息不準確。

公司的上述問題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公司董事長楊劍、總經理李自強、財務總監朱宇華、董事會秘書張小兵負有主要責任。

泰豪科技表示,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將嚴格按照江西證監局的要求對存在的相關問題進行整改,及時報送書面整改報告。同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將以此爲鑑,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學習和培訓,強化財務覈算、完善內部控制,不斷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泰豪科技主營業務聚焦于軍工裝備產業及軍民融合的應急裝備產業。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5.83億元,同比增長4.08%,歸母淨利潤虧損2億元。2020至2023年,泰豪科技已連續四年扣非淨利潤虧損。

12月7日,泰豪科技發佈公告,擬以1.69億元出售福州德塔動力設備有限公司40%股權,以解決德塔公司股東糾紛,降低投資風險,有利於公司回收資金。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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