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證券(06178)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12月16日收到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
智通財經APP訊,光大證券(06178)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12月16日收到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狀及民事裁定書。
葉小明、俞夢現等合計10名自然人投資者作爲原告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爲由向金通靈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金通靈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代碼:300091)及相關人士和專業機構提起訴訟。公司作爲金通靈公司2018年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項目的獨立財務顧問,爲訴訟案件的24名被告之一。
原告的訴訟請求包括:(1)判令金通靈公司賠償10名原告投資差額損失、佣金和印花稅損失共計人民幣75.6萬元;(2)判令其餘被告對金通靈公司的前述賠償責任承擔連帶責任;(3)判令訴訟案件的訴訟費、原告爲訴訟案件支付的律師費由各被告承擔。
法院裁定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訴訟案件,並同時確定訴訟案件權利人範圍爲:(1)自2018年4月26日(含)至2023年6月27日(含)期間以公開競價方式買入、並於2023年6月27日(含)閉市後當日仍持有金通靈公司股票;(2)自2018年4 月26日(含)至2023年4月27日(含)期間以公開競價方式買入、並於2023年4月28 日(含)至2023年6月27日(含)期間賣出金通靈公司股票。如不服該裁定,可以自收到民事裁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目前10名原告的訴訟請求金額共計爲人民幣75.6萬元。鑑於訴訟案件審理擬適用代表人訴訟程序,且尚未開庭審理,最終涉訴金額存在不確定性,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目前公司財務狀況穩健,經營情況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