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16日丨順泰控股(01335.HK)公告,於2023年6月12日,貸款人與借款人訂立貸款協議,據此,借款人應於2024年3月18日向貸款人償還本金及支付利息。於2024年3月21日,貸款人、借款人與個人擔保人訂立補充協議,據此,訂約方有條件同意將還款日期延至2024年11月30日,並將貸款的利率由每月0.42%上調至每月1%,由個人擔保人提供額外擔保。
由於借款人於還款日期前未能悉數償還貸款的本金連同利息,故借款人被視爲拖欠償還貸款。於本公告日期,貸款協議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及累計利息金額約爲人民幣4499萬元。
貸款人已尋求法律意見,並於2024年11月30日向借款人發出催款函,貸款人已於2024年11月29日與借款人及個人擔保人進行協商。然而,借款人或個人擔保人均未償還尚未償還貸款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止的應計利息。鑑於該等情況,貸款人將針對借款人及個人擔保人展開法律行動,以收回尚未償還貸款及應計利息,包括但不限於根據貸款協議、補充協議及個人擔保協議強制執行的擔保權。
公司認爲,借款人未能償還尚未償還貸款對集團營運資金的充足度並無構成重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