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元股份(002805)討要7000餘萬元收購定金的官司迎來新進展。12月10日晚,豐元股份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山東省高院的《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劉炳生的再審申請。
據公告,該案件中,涉案金額爲7160.22萬元及資金佔用期間利息和所涉案件的受理費、財產保全費、遲延履行金等。豐元股份在二審判決中大部分訴訟請求獲得法院支持,目前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具體對公司利潤的影響尚存不確定性。
回顧來看,早在2022年11月28日晚間,豐元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與青海聚之源實控人劉炳生、蔡顯威、天域生態、青海聚之源簽訂《股權投資框架協議》,擬通過增資方式對青海聚之源進行投資。增資完成後,公司預計持有青海聚之源35%的股權,青海聚之源將成爲公司的參股子公司。
資料顯示,青海聚之源成立於2016年1月,劉炳生、蔡顯威、天域生態(603717.SH)分別持股58.50%、6.50%、35.00%。該公司專業從事六氟磷酸鋰生產及銷售,該產品是目前商業化應用廣泛的電解液溶質。
按照約定,協議簽訂後,豐元股份應於5個工作日內向聚之源支付訂金1億元。該筆款項由豐元股份、青海聚之源設立專戶共同監管,專項用於聚之源的項目建設、生產經營所需,或用於償還雙方認可的公司債務。協議簽訂後,豐元股份陸續向青海聚之源支付訂金共計7160.22萬元。
2023年6月30日,豐元股份宣佈終止了該投資,該公司解釋稱,「因公司目前正處於產業擴張期,結合自身發展階段及戰略發展方向,經綜合考慮,青海聚之源投資項目不滿足公司對投資標的的內部要求,終止該投資項目」。
豐元股份向青海聚之源發出書面通知,告知本次投資無法繼續實施,但青海聚之源遲遲未將訂金返還,於是豐元股份將青海聚之源告上法庭。
2023年12月,臺兒莊區人民法院出具一審判令青海聚之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豐元股份返還訂金7160.22萬元及利息,合計約7428.07萬元,劉炳生對上述款項返還承擔連帶保證責任。2024年6月,棗莊市中院二審宣佈維持一審原判。
今年7月22日晚間,豐元股份公告,公司向臺兒莊區人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今年10月,青海聚之源、劉炳生因不服臺兒莊區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民事判決及棗莊市中院作出的二審民事判決,向山東省高院提起了再審申請。
此次公告內容即爲山東省高院再審判決。
豐元股份表示,公司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100%計提壞賬準備,後續若能收回款項,將對公司本期及期後利潤產生積極影響。此外,公告中提到的其他小額訴訟或仲裁事項金額合計爲3619萬元,佔公司2023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1.75%。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本次訴訟不會對其業務及正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近期,因固態電池概念受市場關注,豐元股份也迎來多場投資者調研。該公司交流中表示,公司對固態電池硫化物正極材料有一定的技術儲備,會持續關注並緊跟市場發展趨勢,積極推動研發成果的轉化工作。此外,公司還參股了深耕於固態電池領域的中科深藍匯澤新能源(常州)有限責任公司。
豐元股份還表示,目前公司已建成的磷酸鐵鋰產能共計22.5萬噸,其中部分產能正處於試生產和爬坡階段。在建磷酸鐵鋰產能共計7.5萬噸,未來公司也會根據行業的發展趨勢和下游客戶的需求變化,在產能建設實施過程中對規劃進行實時調整。
從股價上看,下半年以來,豐元股份股價累計上漲34%,最新股價13.94元/股,總市值3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