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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48个账户,操纵23只股票!证监会出手:罚没近3500万!

控制48個帳戶,操縱23只股票!證監會出手:罰沒近3500萬!

證券時報 ·  12/06 22:27

證監會最新公佈多則行政處罰書。

其中一則行政處罰書顯示,2021年3月5日至10月27日期間,朱澤宇先後操縱「通潤裝備」「達意隆」等23只股票的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經測算,違法所得爲819.34萬元。證監會決定:合計沒收朱澤宇違法所得819.34萬元,並處以2658.71萬元的罰款。

另一則行政處罰書顯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夏成斌於2023年4月21日與內幕信息知情人呂某、高某龍存在接觸。「夏成斌」帳戶於2023年4月25日買入「日播時尚」176.26萬股,累計買入成交金額1700.56萬元。相關股票在內幕信息公開後全部賣出,共獲利700.985萬元。證監會決定:沒收夏成斌違法所得700.985萬元,並處以2102.956萬元罰款。

據了解,證監會通報的行政執法情況顯示,2024年上半年,證監會對操縱市場、內幕交易類案件共作出處罰45件、同比增長約10%。除加大行政執法打擊力度外,監管部門加強行刑銜接,做到刑事追責「應移盡移」,加大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案件的立體化承接力度。上半年,證監會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86件。

操縱23只股票朱澤宇被罰沒近3500萬元

證監會公佈的行政處罰書顯示,朱澤宇在2021年3月5日至10月27日期間,控制使用「郭某平」等48個證券帳戶(以下統稱爲「帳戶組」)先後操縱「通潤裝備」「達意隆」「綠康生化」「泰嘉股份」「數源科技」「國光股份」「美芝股份」「威星智能」「億利達」「廣聚能源」「中百集團」「廣百股份」「嶺南控股」「賽象科技」「新築股份」「深華發A」「張家界」「準油股份」「甘諮詢」「賽隆藥業」「棒傑股份」「徐家彙」「鄭中設計」共23只股票的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經測算,違法所得爲819.34萬元。

證監會認爲,朱澤宇的行爲違反《證券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所述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爲。

證監會指出,朱澤宇單隻股票的操縱具有連續交易開倉、拉抬、出貨的操縱全過程特徵,屬於禁止的交易行爲。同時,本案不存在法定從輕、減輕情形。證監會已充分考慮當事人行爲期間、情節嚴重程度、社會危害性、配合調查及認錯態度等主客觀情況,量罰適當。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

一、對朱澤宇操縱股票獲利超過100萬元的,沒收其違法所得558.71萬元,並處以558.71萬元的罰款。

二、對朱澤宇操縱股票獲利不足100萬元或虧損的,沒收其違法所得260.63萬元,並分別處以100萬元的罰款,共計2100萬元。

綜上,合計沒收朱澤宇違法所得819.34萬元,並處以2658.71萬元的罰款。

內幕交易日播時尚夏成斌被罰沒約2800萬元

證監會公佈的行政處罰書顯示,2022年8月,日播時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日播時尚」)實際控制人王某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對日播時尚控制權轉讓事宜形成共識。

2022年9月,王某東與日播時尚戰略顧問呂某等人開會,明確由呂某等負責有關日播時尚控制權轉讓事宜的推進,並代表其進行意向方的篩選、溝通、談判等相關工作。隨後,呂某等人接觸多家意向方並進行商談。

2023年4月26日晚,日播時尚發佈《關於籌劃控制權變更的停牌公告》,稱收到相關公司通知,獲悉相關公司正在籌劃可能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重大事項。日播時尚股票自2023年4月27日上午開市起連續停牌。

日播時尚控制權變更事項屬於《證券法》第八十條第二款第八項規定的重大事件,公開前屬於《證券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內幕信息,內幕信息形成時間不晚於2022年9月30日,公開時間爲2023年4月26日。呂某於2022年告知高某龍日播時尚控制權要轉讓等信息。呂某、高某龍爲內幕信息知情人,高某龍知悉內幕信息時間不晚於2022年12月31日。

夏成斌本人控制使用「夏成斌」招商證券

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夏成斌於2023年4月21日與內幕信息知情人呂某、高某龍存在接觸。「夏成斌」帳戶於2023年4月24日(夏成斌同呂某、高某龍見面接觸後的首個交易日)將原持有的另一股票全部賣出,並於4月25日買入「日播時尚」176.26萬股,累計買入成交金額1700.56萬元。相關股票在內幕信息公開後全部賣出,共獲利700.985萬元。

涉案交易時點與夏成斌和內幕信息知情人的接觸時間、內幕信息變化、公開時間高度吻合,而「夏成斌」帳戶自2021年開戶後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外均未買入過「日播時尚」,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日播時尚」意願強烈。夏成斌的交易理由不能合理解釋上述帳戶交易特徵的異常性。

夏成斌的上述行爲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條、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所述的內幕交易行爲。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夏成斌違法所得700.985萬元,並處以2102.956萬元罰款。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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