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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证券之星 ·  12/05 01:00

证券之星消息,12月5日云南城投公开信息显示,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李映红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交易进展的情形。2022年12月26日,你公司与云南柏丰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柏丰集团”)签订的向其出售云南东方柏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方柏丰”)51%股权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该交易为重大交易。2023年12月26日,上述交易款中的部分债权款逾期,但你公司未按规定在逾期时披露重大交易进展,直至与柏丰集团、东方柏丰签订《还款协议》时才披露前述债权出现逾期的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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