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11月27日消息,小鵬汽車法務部今日發文稱,今日頭條用戶冉東君,賬號暱稱「小城小冉」(曾用暱稱爲「小冉說史」)侮辱、誹謗小鵬汽車。
該網友已被法院認定構成侵權並判決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包括賠禮道歉及賠償經濟損失,現已被強制執行。
而廣州互聯網法院的執行公告顯示,因被執行人冉東君未履行發佈道歉聲明的義務,現本院發佈公告將(2024)粵0192民初21號民事判決書的主要內容予以公佈,具體如下:
原告廣東小鵬汽車科技有限公司是「小鵬」「小鵬汽車」的商標權利人。被告冉東君是今日頭條用戶暱稱爲「小城小冉」(曾用暱稱爲「小冉說史」)的實名註冊人。
2023年10月14日,冉東君通過今日頭條用戶「小冉說史」發佈案涉文章,標題爲「小鵬汽車財務醜間曝光!60億美元消失何處?」。
包括「小鵬10高管涉嫌腐敗,導致企業蒸發60億美元的資金,與此同時,該公司旗下G9車型在上個月的銷量更是慘不忍睹,不足1000輛」。
「小鵬汽車的10高管中,竟有數位涉嫌腐敗行爲。這些高管通過虛構交易、財務造假等手段,使公司的60億美元資金消失得無影無蹤」「據統計,上個月G9車型的銷量僅不到1000輛」等言論,內容明確指向廣東小鵬汽車科技有限公司。
冉東君未提供證據證明上述內容爲客觀真實,其發佈案涉內容存在侮辱、誹謗廣東小鵬汽車科技有限公司的內容,並已通過網絡傳播,爲第三人所知悉,具有一定主觀惡意。
客觀上會造成廣東小鵬汽車科技有限公司的社會評價降低,構成對廣東小鵬汽車科技有限公司名譽權的侵害,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本案判決如下:
一、被告冉東君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案涉今日頭條賬號「小城小冉」(如該賬號已註銷,則新註冊今日頭條賬號)發佈內容經法院審查確認的道歉聲明,向原告廣東小鵬汽車科技有限公司賠禮道歉,保留時間不少於三十日,期間不得設置查看權限限制;
如被告冉東君拒不履行,本院將採取在報刊、網絡等媒體上發佈公告或者公佈生效裁判文書主要內容等方式執行,產生的費用由被告冉東君承擔;
二、被告冉東君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廣東小鵬汽車科技有限公司賠償經濟損失5000元。
三、駁回原告廣東小鵬汽車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