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市上市公司ST智知(603869)的造假罰單出爐。
ST智知11月26日晚披露,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下稱《告知書》)。因公司2019年至2021年的年報均存在虛假記載等違法行爲,證監會擬對公司予以處罰。
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注意到,以《告知書》來看,ST智知時任董事長、董秘等多位管理層人員參與造假行爲,均也因此領到了證監會的罰單。
早前,證監會於8月份向ST智知下發《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經查,ST智知2019年年報、2020年年報、2021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具體來看,2019年至2021年,ST智知旗下博康智能、數據服務、數據運營等7家子公司與深圳達闥科技控股、浙江金之路信息、上海依圖網絡科技等19家公司開展系統集成、產品銷售業務時,在部分項目合同未實際執行,產品未真實流轉交付的情況下確認收入,相關銷售業務回款不真實。
ST智知的上述行爲導致公司連續三年虛增了收入和利潤。
其中,公司2019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8.82億元,佔當期披露營業收入比例爲27.34%;虛增利潤總額9971.69萬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比例爲43.70%。2020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6814.01萬元,佔當期披露營業收入比例爲5.80%;虛增利潤總額1768.34萬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比例爲26.34%。2021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6882.55萬元,佔當期披露營業收入比例爲7.35%;虛增利潤總額1405.58萬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比例爲159.81%。
累計算來,ST智知三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10.19億元,虛增利潤1.31億元。
「(ST智知)以上違法事實,有相關公告、財務資料及憑證、業務合同、銀行帳戶資料、書面說明材料、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證監會表示,公司上述行爲涉嫌違反《證券法》,構成信息披露違法行爲。
證監會擬對ST智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850萬元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包括ST智知原董事長張亞東、原總裁楊瑞、原副總裁謝昕、原常務副總裁王曦(現任公司副董事長)、董秘張炎鋒在內的多人也領到了證監會的罰單。
證監會認定,上述五人均在ST智知前述開展虛假銷售業務的部分子公司擔任董事、監事、經理等職務。其中,張亞東組織實施、張炎鋒知悉並參與了上述虛假業務,是ST智知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楊瑞、謝昕知悉並參與了上述虛假業務,是公司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王曦未能證明已勤勉盡責,是公司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上述人等均對公司相關年報虛假記載承擔責任。
另外,證監會還認定,張滔在2016年12月至2020年3月期間擔任ST智知董事,組織實施了上述虛假業務,其行爲與公司相關年報信息披露違法事項具有直接因果關係,是公司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證監會擬對上述6人處以警告以及相應罰款的處罰。同時,證監會認爲張亞東、張滔、張炎鋒違法情節嚴重,擬對張亞東採取6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並擬對張滔、張炎鋒分別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11月26日晚間,ST智知同步披露,張炎鋒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副總裁、董秘職務,辭職後不再擔任公司高管職務。
此前,ST智知2023年財務報告被審計機構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業績中應收賬款、存貨等多項財務覈算科目的存在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存疑。在回覆上交所年報信披監管工作函時,公司曾稱與上海依圖網絡科技等的交易屬於公司主營業務,具有商業實質。
來源:e公司
責編:劉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