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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新材:独立董事胡超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冠城新材:獨立董事胡超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等違規行爲被證監會出具警示函

證券之星 ·  11/22 01:00

證券之星消息,11月22日冠城新材公開信息顯示,獨立董事胡超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違規交易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經查,你作爲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冠城大通或公司)獨立董事,你的證券帳戶於2024年7月2日至10月28日期間存在買賣冠城大通股票情形,合計買入公司股票27,900股、賣出12,700股。

處罰決定如下:
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將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以上內容爲證券之星據公開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構成投資建議。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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