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11月22日冠城新材公開信息顯示,獨立董事胡超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違規交易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經查,你作爲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冠城大通或公司)獨立董事,你的證券帳戶於2024年7月2日至10月28日期間存在買賣冠城大通股票情形,合計買入公司股票27,900股、賣出12,700股。
處罰決定如下:
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將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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