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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绳股份(600992.SH)及相关责任人因会计核算不规范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貴繩股份(600992.SH)及相關責任人因會計覈算不規範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智通財經 ·  11/18 16:47

貴繩股份(600992.SH)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貴州監管局...

智通財經APP訊,貴繩股份(600992.SH)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貴州監管局(簡稱「貴州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貴州鋼繩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4﹞37號)和《關於對馬顯紅、楊程、魏勇採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2024﹞38號)。現將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4﹞37號主要內容:貴州鋼繩股份有限公司:經查,貴州鋼繩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存在在建工程會計覈算不規範的問題,導致2023年年報、2024年半年報信息披露不準確。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4﹞38號主要內容:馬顯紅、楊程、魏勇:經查,貴州鋼繩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存在在建工程會計覈算不規範的問題,導致2023年年報、2024年半年報信息披露不準確。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司董事長馬顯紅、總經理楊程、總會計師魏勇,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對公司上述行爲負有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們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請你們後續根據我局要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我局接受監管談話。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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