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15日,上海外高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宣佈延長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和相關授權有效期。
公告顯示,外高橋分別於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5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符合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條件的議案》《關於修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辦理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與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事宜相關的議案;分別於2024年1月22日、2024年3月4日召開了第十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和相關授權有效期的議案》,將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和相關授權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3月14日屆滿。
鑑於中國證監會於2024年6月4日下發了《關於同意上海外高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24〕886號),爲確保本次發行事宜順利完成,外高橋於2024年11月15日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十一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和相關授權有效期的議案》,擬將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和相關授權有效期延長至中國證監會關於同意公司本次發行註冊批覆規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5年6月3日)。
除延長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其他內容不變。關聯董事對該議案進行了迴避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