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11月14日ST起步公開信息顯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麗紅、總經理孫兵、董事張盛旺、財務總監饒聰美、周建永、陳章旺、吳劍軍、章利民因業績預測結果不準確或不及時,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一、2024年8月28日,公司披露《2024年半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及致歉公告》,將原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預計實現歸母淨利潤,由虧損650萬元至虧損950萬元更正爲虧損3,000萬元至虧損3,200萬元。公司業績預告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更正不及時。
二、公司經銷商昆明標孩商貿有限公司、株洲起福商貿有限公司在2019至2022年間,均爲公司時任總經理周建永實際控制的企業,屬公司關聯方。公司未按規定審議並披露相應年度與上述關聯方的關聯交易。
三、2020年9月,公司公告時任控股股東香港起步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起步)簽署《關於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並在2020年10月至2022年4月期間公告後續進展。上述協議簽署後,香港起步與協議受讓方另簽署《合作協議》,內容及後續進展與前述公告不一致。
四、2020年6月,公司將2020年5月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閒置募集資金用於分紅,募集資金使用不規範。此外,公司還存在因合同簽署主體錯誤,導致不同募投項目之間資金混同使用的情況。
處罰決定如下:
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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