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11月14日ST起步公開信息顯示,香港起步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章利民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違規,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2020年9月,香港起步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起步)先後簽署《關於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合作協議》等股份轉讓協議,其中僅告知並通過上市公司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起步)披露了《關於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並在2020年10月至2022年4月期間通過ST起步公告後續進展,公告的協議內容及後續進展不準確、不完整、不及時。
處罰決定如下:
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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