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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本空調---自己株式取得に係る事項の決定

新日本空調---有關自家股票取得事項的決定

Fisco日本 ·  11/13 10:39

新日本空調<1952>於11日召開董事會,宣佈根據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的規定,適用公司法第156條的相關規定,已就自購股份事項作出決議。

本次自購股份旨在擴大股東回報和提高資本效率。

可取得的股票總數爲38萬股(上限)(佔發行在外股票總數(不包括自購股票)的1.66%),股票的取得價格總額爲10億日元(上限)。取得期間爲2024年11月12日到2025年2月28日,取得方式爲在東京證券交易所進行市場購入。此外,該公司計劃以每股2股的比例進行拆股並股,拆股並股的生效日期(2025年1月1日)後,可取得的股票總數將增至76萬股(上限)。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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