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德國際(02668.HK)公布,近期接獲由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頒布的書面民事判決書,內容有關由銀行提出法律訴訟,以收回借款合同項下之未償還金額。
根據民事判決書,深圳金勝須償還金額合共為2.79億元人民幣(下同)之貸款本金,並向銀行支付約780萬元之貸款利息,以及有關違約的相應違約利息及複利。
另外,百德國際及其若干附屬公司須根據借款合同,就深圳金勝的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深圳金勝及其擔保人(包括百德國際及其若干附屬公司)已被勒令,就法律訴訟向法院支付合共約150萬元之受理費及財產保全令申請費。
百德國際表示,已向其中國法律顧問就民事判決書尋求法律意見,包括提出上訴駁回深圳金勝根據借款合同應付的貸款利息金額。同時,集團管理層將就違約產生的事宜繼續尋求與銀行達成和解。(j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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