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期財經訊,11月5日,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夏幸福」,600340.SH)發佈關於開展償債信託受益權份額領受工作的公告。
爲落實推進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幸福」或「公司」)《債務重組計劃》,公司以全資子公司華夏幸福(固安)信息諮詢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固安信息諮詢」)作爲委託人和初始受益人,以固安信息諮詢持有的譽諾金(固安)信息諮詢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譽諾金」)價值爲100萬元的100%股權以及固安信息諮詢持有的對譽諾金及其下屬11家標的項目公司合計255.84億元的債權設立自益型財產權信託計劃(以下簡稱「信託計劃」),並擬以該信託計劃受益權份額抵償「兌抵接」類金融債權人合計不超過240.01億元金融債務(以下簡稱「本次交易」)。
截至本公告發出之日,本次信託抵債已具備與債權人簽署轉讓協議或辦理轉讓手續的條件。公司特此通過本公告方式,書面通知公司債券的全體持有人:
1、根據《建信信託-綵鳳1號財產權信託計劃信託合同》(以下簡稱「信託合同」)的規定,華夏幸福債務重組過程中,因債權人屬於持有境內發行債券原因的,華夏幸福指定譽諾來(固安)信息諮詢服務有限公司代爲保管債權人相應抵債信託受益權份額,待受益人具備領受條件時由譽諾來(固安)信息諮詢服務有限公司交付予具體受益人。
2、根據《債券債務重組方案》及《信託合同》的相關約定,懇請債權人(包括債權人指定主體)及時與華夏幸福及固安信息諮詢接洽溝通信託受益權受領,配合辦理《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簽署及轉讓相關手續。如債權人或債權人指定主體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本書面通知發出後1個月內辦理完畢轉讓協議或相關手續的,華夏幸福將按照《債券債務重組方案》的相關約定執行信託抵債相關事宜(即,自本書面通知發出屆滿1個月之日起,視爲華夏幸福已實施完畢本通知項下與債權人的信託抵債交易,債權人所持債券本金兌付金額的16.7%視爲已通過信託抵債方式清償完畢,公司將指定譽諾來(固安)信息諮詢服務有限公司代爲保管歸屬於債權人的償債信託份額並持續配合債權人完成信託受益權份額轉讓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