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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 144 | Enterprise Financial Services(EFSC.US)董事拟出售10万股股份,价值约524.3万美元

富途资讯 ·  11/06 02:31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东时间11月5日披露的文件,$ENTERPRISE FINANCIAL SERVICES CORP 5% DEP SH REP NON CUM PERP PFD SER A (EFSCP.US)$$Enterprise Financial Services (EFSC.US)$董事Richard Sanborn拟于11月5日出售10万股普通股股份,总市值约524.3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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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Form 144?

《1933年美国证券法》Rule 144规定:上市公司中关联方(上市公司持股10%以上的大股东、公司高管及董事成员)以及从关联方中获得股票(这一类股票属于限制性受限证券或者控制证券)的持股人,在卖出这类股票时必须遵守严格的披露程序,卖出前需向SEC申报Form 144文件。

其中,关联方必须持有证券至少六个月,卖出的股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关联方在任何三个月期间出售的股票数量超过5,000股时,或总市值超5万美元时须向SEC提交该表格。

以上内容仅用作资讯或教育之目的,不构成与富途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富途竭力但不能保证上述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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