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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反洗钱法,两家头部券商领百万罚单

違反反洗錢法,兩家頭部券商領百萬罰單

銀柿財經 ·  11/04 15:51

因爲違反反洗錢法,兩家頭部券商近日領到了百萬罰單。

11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公告了兩份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兩份罰單的受罰對象分別爲海通證券(600837.SH)及相關負責人、申萬宏源(000166.SZ)及相關負責人,處罰日期均爲2024年10月23日。

兩份罰單顯示,海通證券、申萬宏源均有「三宗罪」,即:1、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2、未按規定報送大手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3、與不明身份的客戶進行交易。

在具體處罰上,海通證券被處以罰款人民幣395萬元。同時,時任海通證券總經理助理陳某錢、時任海通證券合規總監王某業分別被處罰款7萬元、5.25萬元;

申萬宏源則被處以罰款人民幣349萬元。同時,時任申萬宏源財務總監陳某清,時任申萬宏源法律合規總部總經理、合規總監毛某平分別被處罰款2萬元、6萬元。

不只海通證券、申萬宏源,此前,亦有不少券商同樣因爲違反反洗錢法而被處以巨額罰款。

同花順iFinD顯示,2023年以來(按披露日期),已有12家券商因此受罰,且多家頭部券商在列,包括中信證券(600030.SH)中信建投(601066.SH)國泰君安(601211.SH)廣發證券(000776.SZ)華泰證券(601688.SH)中國銀河(601881.SH)、甬興證券、華西證券(002926.SZ)、中航證券、東北證券(000686.SZ)等,被處罰金額在35萬元至1388萬元不等,所領罰單金額最高的爲中信建投,2023年2月因爲「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手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爲客戶開立匿名帳戶、假名帳戶」等違法行爲被中國人民銀行罰款1388萬元。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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