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31日,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發佈公告,宣佈其全資附屬公司永旺華南將提前終止與深圳市宏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租賃協議。
該協議原定自2012年4月1日起爲期15年,現計劃於2025年4月30日提前終止。
永旺華南作爲承租人,租賃物業位於深圳市寶安區創業一路1004號宏發中心大廈一至二樓。
永旺華南在該店鋪持續虧損,董事會認爲提前終止租賃協議將減輕公司的財務負擔,且相關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公告提及,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於發出通知書後,須於公司綜合財務報表內撤銷確認使用權資產。故此,根據上市規則,通知書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將被視爲公司處置使用權資產。
根據通知書所撤銷確認的使用權資產價值約爲人民幣8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