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集體訴訟和解第一案」——澤達易盛欺詐發行案近日又迎來了新進展。
據證監會官網10月25日傍晚披露的公告,作爲澤達易盛IPO的保薦機構和會計師事務所,東興證券(601198.SH)和天健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天健所)均已簽署了《承諾認可協議》,並分別繳納懲戒性承諾金1.05億元、9261.13萬元,兩份承諾金合計近2億元。
依據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終止對兩家公司的調查。
公告還提出,東興證券和天健所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提出的整改要求進行自查整改,並在承諾認可協議簽署生效後3個月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同時,曾擔任澤達易盛IPO的保薦代表人和簽字會計師,應在協議簽署生效後3個月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書面檢討報告。
但是,曾因同一事件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的調查結果仍未公佈。
而將三家公司「拖下水」的澤達易盛(原「ST澤達」),則因存在欺詐發行,已於去年7月被上交所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成爲科創板首批退市企業。
被證監會列爲投資者保護典型案例之首
上交所官網顯示,澤達易盛IPO於2019年6月19日獲得受理,融資金額4.37億元。2020年4月2日獲得上市委會議通過,同年6月在科創板上市。
2023年3月18日,澤達易盛發佈公告稱,公司實控人、董事長兼總經理林應,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應嵐正在協助有關機關調查。
4月1日,作爲保薦機構的東興證券發佈公告稱,因在執行澤達易盛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項目中,涉嫌保薦、承銷及持續督導等業務未勤勉盡責,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同時,澤達易盛審計機構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也被立案調查。
2023年4月23日,證監會發布《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澤達易盛及相關責任人員)》。該決定書顯示,澤達易盛存在在《招股說明書》中虛增營業收入和淨利潤(三年累計虛增營收3.42億元、虛增淨利潤1.87億元)、隱瞞關聯交易和股權代持情況等問題。
最終,證監會對澤達易盛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8600萬元罰款,對澤達易盛時任董事長等4名高管給予警告,並處以250萬元~3800萬元不等的罰款。
同年7月7日,澤達易盛被上交所終止上市暨除牌。
根據上海金融法院披露的信息,2023年4月28日,12名投資者將澤達易盛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高管,相關中介機構等起訴至上海金融法院,請求判令澤達易盛公司賠償投資者差額損失、佣金及印花稅損失,其他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023年12月,澤達易盛特別代表人訴訟以訴中調解方式結案,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代表7195名適格投資者獲2.85億元全額賠償。其中,單個投資者最高獲賠500餘萬元,人均獲賠3.89萬元。
今年5月,證監會發布了十大投資者保護典型案例,其中澤達易盛欺詐發行特別代表人訴訟案被列爲十大典型案例之首。證監會表示:「該案是全國首例涉科創板上市公司特別代表人訴訟,也是中國證券集體訴訟和解第一案,案件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東興證券向涉事員工「反向討薪」
除了本次披露的承諾金外,東興證券付出的代價遠不止於此。
去年9月21日,東興證券發佈公告稱,擬設立賠付專項資金帳戶及申請適用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公告顯示,東興證券將與其他中介機構及相關當事方共同出資3.4億元設立澤達易盛事件賠付專項資金帳戶用於適格投資者損失賠償。
同時,東興證券還公告稱就設立賠付專項資金帳戶一事足額計提預計負債,預計負債將減少公司2023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並相應減少公司淨資產。
此事也對東興證券當年投行業務收入造成重創。2023年年報顯示,東興證券2023年IPO業務收入20.87億元,同比大幅下降82.25%。
而根據東興證券今年1月披露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審議公司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情況的議案》,即同意所謂的「反向討薪」。據悉,本次「反向討薪」的對象即爲澤達易盛保薦項目的相關投行人員,但是具體「討薪」數目並未披露。
根據上交所披露的澤達易盛《招股說明書》《保薦發行書》等,東興證券時任總經理張濤曾在上述文件中籤字,而今年1月初,張濤已因個人原因辭職。
此外,澤達易盛IPO的兩位保薦代表胡曉莉、陶晨亮,已被中國證券業列入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C(處罰處分類)。
仍有兩家券商調查結果未公佈
今年以來,證監會堅持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對資本市場存在違法違規行爲進行嚴厲查處。
就券商而言,今年已經有中信證券(600030.SH)、海通證券(600837.SH)、東吳證券(601555.SH)和渤海證券四家券商先後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其中,中信證券和海通證券因涉中核鈦白(002145.SZ)違規定增一案被立案調查,最終證監會分別對兩家券商採取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改正共5項處罰措施,兩家券商共計被罰沒近8000萬元。
4月16日,東吳證券發佈公告稱,因涉嫌國美通訊、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被證監會於今年4月8日立案調查。
5月14日上午,渤海證券發佈公告稱,因涉嫌財務顧問業務違法違規,證監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於今年4月24日對渤海證券立案。
截至目前,證監會尚未披露對東吳證券、渤海證券的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