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2日,明發集團(國際)有限公司發佈自願性公告,披露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未經審核的合同銷售表現。公告顯示,該期間內,明發集團的未經審核合同銷售總額約爲25.1億元人民幣,較去年同期的50.4億元同比減少約50.20%。
銷售數據概覽顯示,長沙市(湖南省)以約40988平方米的銷售面積,實際平均銷售單價爲7526.6元人民幣/平方米,銷售金額爲308.5百萬元人民幣,佔總銷售金額的12.3%。馬鞍山市(安徽省)以38005平方米的銷售面積,銷售單價爲6678.1元人民幣/平方米,銷售金額爲253.8百萬元人民幣,佔比10.1%。南京市(江蘇省)以17447平方米的銷售面積,銷售單價爲12655.5元人民幣/平方米,銷售金額爲220.8百萬元人民幣,佔比8.8%。
其他城市如瀋陽市(遼寧省)、淄博市(山東省)、漳州市(福建省)等也貢獻了不同比例的銷售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