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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想科技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四川证监局责令改正

觀想科技因信息披露違規等違規行爲被四川證監局責令改正

證券之星 ·  01:00

證券之星消息,10月17日觀想科技公開信息顯示,四川觀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魏強、副總經理易明權、副總經理王禮節、副總經理易津禾因信息披露違規,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四川證監局責令改正。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1.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一是存在多筆採購付款支出與合同約定付款時間、比例不一致,與公司《採購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相關規定不符;二是多份驗收單據簽字要素缺失,部分項目僅以收貨單而非項目驗收報告作爲驗收依據,與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相關規定不符。上述情形不符合《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財會〔2008〕7號)第五條、第三十六條相關規定。2.信息披露不規範。公司2021年至2023年第三季度部分業務存在收入確認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2017年修訂)》規定的情形。公司於2024年4月24日發佈《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對前述收入數據錯誤予以更正。上述情形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182號)第三條規定。3.募集資金使用不規範。一是公司在募集資金使用過程中,未列明募集資金採購計劃、資金規模,以實際發生採購確認爲募投項目所需,募集資金管理內控執行不到位。二是2023年1-4月,公司使用募集資金採購募投項目研發所需產品與公司其他產品形成整體解決方案,按照《商品銷售合同》進行了商業交付,2023年9月15日公司向募集資金專戶轉回相應募集資金,對該行爲進行糾正。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第四條、第六條規定。4.制度執行不規範。2024年7月26日,公司披露《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2023年年報問詢函的回覆公告》,披露公司於2024年4月23日召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關於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但因通知不到位,審計委員會個別委員(獨立董事)未出席審計委員會會議、未簽署相關文件。上述情形與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相關規定不符,違反了《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處罰決定如下:
對你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對魏強、王禮節、易明權、易津禾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以上內容爲證券之星據公開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構成投資建議。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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