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10月9日榮科科技公開信息顯示,榮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遼寧國科實業有限公司,非獨立董事何任暉、河南信產數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張羽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監會遼寧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經查,榮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科科技或公司)等主體未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具體情況如下:2021年10月19日,榮科科技披露原控股股東遼寧國科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科實業)、原實際控制人何任暉與現控股股東河南信產數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信產數創基金)簽訂股份轉讓協議,國科實業將其所持1.28億股榮科科技股份轉讓給信產數創基金。2021年10月23日,國科實業與信產數創基金,河南信息產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信息產業投資有限公司、河南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公司、漯河市國有資本投資有限公司、河南國科晟源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合夥協議》,作爲股權轉讓事項的補充協議,對股權轉讓價款調整、股價差額補償,或有風險補償、投資標的搬遷,後續資本運作及對應的履行安排等內容作出補充安排。2021年11月26日,國科實業與信產數創基金完成了1.28億股股份的過戶登記,公司控股股東變更爲信產數創基金。前述《合作協議》構成股份轉讓協議的重大進展,應予披露。榮科科技未及時披露該《合作協議》。
處罰決定如下:
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以上內容爲證券之星據公開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