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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出手!恒大、许家印受罚!

滬深交易所出手!恒大、許家印受罰!

證券時報 ·  10/01 11:22

針對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大地產」)財務造假、公司債券存在欺詐發行等行爲,滬深交易所近日陸續出手,對恒大地產及許家印等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

根據紀律處分決定書,滬深交易所均對恒大地產予以公開譴責,並3年內不接受其提交的債券發行上市掛牌申請文件;對許家印、夏海鈞、潘大榮、潘翰翎、柯鵬、甄立濤、錢程、趙長龍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許家印、夏海鈞終身不適合擔任債券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開認定潘大榮、潘翰翎10年內不適合擔任債券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滬深交易所陸續出手

9月30日晚,深交所發佈對恒大地產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涉及債券H0恒大01、H0恒大02、H0恒大03、H0恒大04、H0恒大05和H1恒大01。

深交所在紀律處分決定書中表示,恒大地產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存在欺詐發行,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仲裁和未能清償到期債務情況,市場影響惡劣,違反了深交所債券上市規則等,因此對恒大地產及許家印等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

而在幾天前的9月27日,上交所也已對恒大地產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涉及的債券包括15恒大03、19恒大01、19恒大02、15恒大03、19恒大01和19恒大02。

在決定書中,上交所也表示,恒大地產2019年和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中期報告及2022年年度報告,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仲裁和未能清償到期債務情況等違規行爲,相關行爲違反了上交所債券上市規則等。

根據證監會與滬深交易所查明的信息,恒大地產通過提前確認收入方式財務造假,導致2019年虛增收入2139.89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50.14%,對應虛增成本1732.67億元,虛增利潤407.22億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63.31%;2020年虛增收入3501.57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78.54%,對應虛增成本2988.68億元,虛增利潤512.89億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86.88%。

恒大地產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共有1533筆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每筆涉案金額5000萬以上)未按規定及時予以披露,涉及金額4312.59億元。恒大地產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共有2983筆未能清償到期債務未按規定及時予以披露,涉及金額2785.31億元。

恒大地產2020年和2021年發行公司債券時,在發行文件分別引用了存在虛假記載的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的相關數據,因此存在欺詐發行行爲。

滬深交易所還均對恒大地產年審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予以公開譴責,並6個月內不接受其提交的證券業務和證券服務業務相關文件;對時任年審註冊會計師湯振峯、朱立爲、蔡秀娟予以公開譴責,並36個月內不接受湯振峯簽字的證券業務和證券服務業務相關文件,12個月內不接受朱立爲、蔡秀娟簽字的證券業務和證券服務業務相關文件。

此前已遭證監會處罰

在滬深交易所之前,證監會已對恒大地產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近日披露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對恒大地產披露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的違法行爲,對時任中國恒大集團董事局副主席、總裁夏海鈞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的罰款;針對恒大地產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存在欺詐發行的行爲,對夏海鈞處以1000萬元的罰款。鑑於夏海鈞組織安排編制虛假財務報告,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對夏海鈞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今年5月份,證監會已經依法對恒大地產債券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恒大地產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罰款41.75億元,對恒大地產時任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許家印處以頂格罰款4700萬元並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據悉,證監會依法對恒大地產欺詐發行債券行爲按照其所募集資金的20%進行處罰,對其信息披露違法行爲處以頂格罰款,爲開展債券市場統一執法以來的最嚴尺度。

交易所債券市場作爲企業直接融資的重要渠道,在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增進融資效率、強化市場約束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債券發行人在享受融資便利的同時,應當切實增強法治意識和投資者保護意識。

證監會當時表示,將依法從嚴打擊證券市場財務造假行爲,堅決做到監管執法「長牙帶刺」、有棱有角,強本強基、嚴監嚴管,切實維護市場誠信基礎,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責編:李丹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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