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10月1日萊紳通靈公開信息顯示,萊紳通靈珠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馬峻、總裁莊甌、董事會秘書曹穎、財務負責人劉靳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一、2022年年度報告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一是公司在財務會計覈算方面存在存貨少計提跌價準備、實際執行的存貨可變現淨值的確認和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方法與年報披露的不一致等問題,該事項導致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的情形。二是公司加盟商業務退貨會計估計的確定和計算過程缺乏明確且合理的依據,不同報告期末未保持會計估計的一致性,且相關計算過程未留痕,存在會計估計不審慎等問題,該事項導致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的情形。
二、重大事項進展披露不及時、風險揭示不充分公司於2021年12月31日公告股東馬峭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將其持有的15.58%公司股份轉讓給王麗麗及其控制的南京克復榮光企業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克復榮光)。根據股份轉讓協議約定和股份實際過戶時間,王麗麗及克復榮光應於2022年12月21日前支付全部股權轉讓款,但王麗麗及克復榮光到期未按約支付全部股權轉讓款,公司遲至2023年5月30日披露上述情況。截至目前,上述股權轉讓款仍未支付完畢。公司未能及時披露股東馬峭轉讓15.58%股份協議未履行完畢事項,且未能充分揭示上述事項可能導致公司股權結構不穩定等相關風險,存在重大事項進展信息披露不及時、風險揭示不充分的情形。
處罰決定如下:
我局決定對你們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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