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酒店(08315)發佈公告,就該呈請而言,公司及呈請人已於2024年9月27日發出協議傳票,申請許可撤回該呈請。此外,(其中包括)呈請人與公司於2024年9月23日訂立豁免契據備忘錄。呈請人已同意豁免公司就承兌票據向呈請人到期應付債務約896萬港元,而呈請人已無條件及不可撤回地解除及免除公司根據承兌票據協議及日期爲2018年5月10日、2019年4月4日、2021年5月14日、2022年6月7日、2022年11月1日及2023年4月12日有關承兌票據的補充協議的所有義務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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