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9月13日飛凱材料公開信息顯示,上海飛凱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曹松、蘇斌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深圳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關於對上海飛凱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4〕140號)、《關於對曹松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141號)和《關於對蘇斌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142號)查明的事實,上海飛凱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以下違規行爲:公司於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從事PCBA(組裝印製電路板)貿易業務,業務實質爲對外提供財務資助,公司未按照規定執行相應審議程序並披露。
處罰決定如下:
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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