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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发布完iPhone 16的苹果,就要补交1000亿天价税款

剛發佈完iPhone 16的蘋果,就要補交1000億天價稅款

TechWeb ·  09:39

就在全球「科技春晚」蘋果秋季發佈新 iPhone 16 系列當天,歐盟決定給硅谷巨頭添一點堵。

據報道,歐盟最高法院裁定,蘋果在一起長達十年的稅務訴訟中敗訴。在這起案件中,歐盟委員會要求愛爾蘭從蘋果收回高達 130 億歐元(約合人民幣 1020 億元)的補繳稅款。

歐盟的目標,不只是蘋果一家公司。這十年來,無論是稅收,數據保護,還是反壟斷,歐盟對科技行業各類行爲的廣泛打擊愈演愈烈,尤其針對幾家美國最著名的科技巨頭,並以「正義」爲名。

蘋果和衆多科技巨頭們的跨國業務,可以說壓力越來越大。

01

蘋果,1000 億稅款定了

2014 年,歐盟委員會對蘋果在愛爾蘭的稅務支付情況展開調查。

調查後,2016 年,歐盟委員會命令都柏林從蘋果收回高達 130 億歐元的補繳稅款。歐盟委員會當時稱,蘋果在過去二十年裏從愛爾蘭獲得的稅收優惠是「非法」的。

蘋果公司曾將其歐洲總部設在愛爾蘭,某些年份繳納的企業稅率極低,據稱甚至不到 1%。

愛爾蘭政府顯然和蘋果是「一夥的」,一直不願多收稅,因爲在其看來,即使有稅收損失的成本,蘋果公司的歐洲總部設在愛爾蘭的好處也超過了前者。

蘋果和愛爾蘭於 2019 年對歐盟委員會的決定一起提出上訴。2020 年歐盟普通法院站在了蘋果這一邊,推翻了歐盟委員會 2016 年的決定,認爲歐盟委員會未能證明愛爾蘭政府給予了蘋果稅收優惠。

然而,事情後來對蘋果又急轉直下。歐盟委員會對普通法院的決定提出上訴,將訴訟送至歐盟最高法院——歐洲法院(ECJ)。歐盟最高法院近日正式推翻了普通法院的裁決,並確認了歐盟委員會 2016 年的原始裁定。

最初發起這起案件的歐盟相關負責人在聲明中稱,這「對於歐洲公民和稅收正義來說是一個巨大的勝利。」

法院認爲,愛爾蘭的稅務安排讓蘋果支付的稅款比其他公司少得多,這讓蘋果獲得了不公平的優勢。另一方面,蘋果則辯稱,它一直在支付稅款,問題只是哪個政府獲得稅收的問題。
蘋果發言人在回應裁決的聲明中稱:「這個案件從來不是關於我們需要支付多少稅款,而是關於我們需要向哪個政府支付稅款。我們總是全額繳納我們在各地應繳的稅款,而且從未有過特別的交易。」

他還補充說:「歐盟委員會正試圖追溯性地更改規則,忽視了根據國際稅法,我們的收入已經在美國繳納了稅款。」

蘋果週二在一份文件中表示,在其截至 2024 年 9 月 28 日的第四財季中,將因一次性所得稅費用承擔約 100 億美元的稅款。

02

科技巨頭屢被罰

事實上,蘋果的這起案件,只是美國科技巨頭與歐盟之間無數衝突的其中一件,這些衝突大多圍繞着「數據隱私保護」「反壟斷」「稅收」和「虛假信息」等問題做文章。

歐盟對蘋果的阻擊,除了稅收,還有反壟斷。今年,歐盟委員會在 3 月份對蘋果處以 18 億歐元的反壟斷罰款,指控其濫用在音樂流媒體應用分發市場中的主導地位。

今年 6 月,歐盟還警告稱蘋果應用商店違反了競爭規則,這促使蘋果宣佈將允許歐洲用戶刪除包括 App Store 和 Safari 瀏覽器在內的應用程序。

這些年來,面臨類似問題的也不只是蘋果,包括 Facebook(現 Meta)、谷歌、微軟、亞馬遜等科技巨頭是歐盟調查的主要目標。

歐盟認爲谷歌在購物搜索服務中偏袒自家產品,2017 年就要求罰谷歌 24 億歐元,這還沒完,2018 年又指谷歌濫用其在安卓操作系統上的市場主導地位,要罰谷歌 43.4 億歐元。歐盟去年還建議谷歌出售部分業務,否則還可能面臨更多罰款。

同樣是「濫用市場主導地位」,亞馬遜 2021 年被意大利法院處以 11 億歐元罰款,微軟早些年則因在 Windows 7 中強制捆綁 Internet Explorer,被歐盟處以 5.61 億歐元罰款。

另外,在稅收問題上,歐盟委員會一直聲稱,科技公司將利潤轉移到愛爾蘭和盧森堡等低稅率經濟體是「違法」的。歐盟委員會 2017 年對亞馬遜進行過類似於蘋果的訴訟,要求亞馬遜向盧森堡支付 2.5 億歐元的補繳稅款,但亞馬遜在此案中贏得了上訴。

在衆多巨頭裏,Meta 可能是名聲問題最大的那家,其商業模式依賴收集數據,不僅在美國被指控侵犯用戶隱私,也因違反歐盟數據保護規則,被盧森堡當局處以 7.46 億歐元罰款。幾個月前,歐盟又對 Meta 處以 12 億歐元的罰款,原因是其在歐洲和美國之間非法傳輸個人數據。

此外,Meta 的平台多年來一直面臨未能打擊仇恨言論、虛假信息的指責。一些監管機構曾對 Facebook 和 Instagram 展開調查,因其未能處理與選舉有關的虛假信息。

《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和《數字市場法案》是歐盟打擊美國科技巨頭的各類案件中最常被提及的,已迫使公司改變其在歐洲的一些做法。違反它們的話,罰款可以高達科技公司年收入的 10%,甚至 20%。

歐盟 2018 年實施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對數據保護制定了嚴格的規則。《數字市場法案》(DMA)於 2022 年通過,針對被視爲「守門人」的大型科技公司,實施嚴格的規定以確保公平競爭。

在稅務問題方面,歐盟越來越關注那些有利於大型科技公司的稅收漏洞,據稱正在推進的數字稅計劃,旨在對在歐盟境內通過數字服務產生的收入進行徵稅。

這些問題,現在已經是壓在美國科技巨頭身上的大山,成爲歐洲阻擋海外巨頭攻城略地的武器。(芯芯)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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