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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東方國信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違規行爲被深圳證券交易所採取監管措施

證券之星 ·  09/13 01:00

證券之星消息,9月12日東方國信公開信息顯示,北京東方國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採取監管措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2024年4月22日,你公司披露《關於追認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顯示你公司於2021年8月5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在保證募集資金項目及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5.5億元的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決議有效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24個月。2024年1月,你公司經自查發現存在超授權期限對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形,於2024年4月19日補充確認了超期限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並提交2024年5月13日召開的202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處罰決定如下:
監管函

以上內容爲證券之星據公開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構成投資建議。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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