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酒店(08315)發佈公告,公司承兌票據持有人、公司前任董事及前控股股東傅奕龍先生已於2024年8月14日向香港行政區高等法院提呈針對公司的清盤呈請,該呈請據稱是基於指稱尚未償還的債務總額896.04萬港元,即公司於2016年5月6日指稱發行予呈請人的承兌票據的未償還本金額795萬港元及於2023年7月31日起直至2024年7月22日的應計利息101.04萬港元。該呈請的聆訊定於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進行。
責任編輯:盧昱君
新都酒店(08315)發佈公告,公司承兌票據持有人、公司前任董事及前控股股東傅奕龍先生已於2024年8月14日向香港行政區高等法院提呈針對公司的清盤呈請,該呈請據稱是基於指稱尚未償還的債務總額896.04萬港元,即公司於2016年5月6日指稱發行予呈請人的承兌票據的未償還本金額795萬港元及於2023年7月31日起直至2024年7月22日的應計利息101.04萬港元。該呈請的聆訊定於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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