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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丁孔贤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珈偉新能:丁孔賢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等違規行爲被深圳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

證券之星 ·  08/20 01:00

證券之星消息,8月19日珈偉新能公開信息顯示,阜陽泉賦企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丁孔賢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違規交易被深圳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2022年4月28日,阜陽泉賦通過接受珈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珈偉新能」)原實際控制人丁孔賢及其一致行動人阿拉山口市灝軒股權投資有限公司、騰名有限公司、奇盛控股有限公司所持珈偉新能24.52%股份的表決權委託,取得珈偉新能控制權。2022年5月29日,阜陽泉賦與丁孔賢及其一致行動人簽訂《表決權委託協議之補充協議》,確認阜陽泉賦與丁孔賢及其一致行動人構成一致行動關係。2022年5月31日,珈偉新能披露《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覆公告》《北京煒衡(上海)律師事務所專項覈查意見及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顧問覈查意見》,稱若丁孔賢所持珈偉新能股份因強制平倉、司法劃轉或其他被動方式減少,將可能導致阜陽泉賦被動違反《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四條相關規定;若出現此等情形,阜陽泉賦將根據相關規定承擔責任。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丁孔賢所持珈偉新能股份合計47,936,369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爲5.82%)因司法強制執行被動減持,減持金額爲3.31億元。丁孔賢相關減持行爲發生在阜陽泉賦收購上市公司後的十八個月內。

處罰決定如下:

對阜陽泉賦企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二、對丁孔賢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於阜陽泉賦、丁孔賢的上述違規行爲及本所給予的處分,本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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