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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产品遭江苏复星提起仲裁 艾力斯称将积极应诉主张合法权益

核心產品遭江蘇復星提起仲裁 艾力斯稱將積極應訴主張合法權益

GPLP犀牛財經 ·  07/12 18:24

7月9日,艾力斯發佈公告稱,於近日收到仲裁通知,申請人江蘇復星醫藥銷售有限公司(下稱“江蘇復星”)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提起了仲裁申請。

據公告,艾力斯與江蘇復星簽訂了非核心區域特定醫院的相關推廣協議,約定由江蘇復星根據《獨家推廣協議》的條款,遵守適用的法律及推廣行爲準則,審慎勤勉地在約定的區域內的指定醫院推廣甲磺酸伏美替尼片,艾力斯按江蘇復星完成的推廣業績支付推廣服務費。

艾力斯於2023年11月30日發出《獨家推廣協議解除通知函》,指出江蘇復星有多項違反《獨家推廣協議》的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因此通知江蘇復星《獨家推廣協議》將在2024年1月1日解除。江蘇復星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交了仲裁申請,並提出仲裁請求。

這起事件涉及的產品爲三代肺癌藥甲磺酸伏美替尼片,爲艾力斯的核心產品。相關案件已被受理,後續仲裁程序尚未開始。

艾力斯7月12日向GPLP犀牛財經表示,該公司董事會密切關注和高度重視本次仲裁事項,將積極應訴,依法主張該公司合法權益,堅決、切實地維護該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截至7月12日收盤,艾力斯報62.58元/股,漲5.04%。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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